招标
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yzdl(22)-1021号
预算金额41.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0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于江广快速路,终于开发路
2.1.2工程规模: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起于江广快速路,终于开发路,路线全长约4.9公里。采用主六辅四的断面标准,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江广快速路-运河东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km/h,辅道(运河东路-开发路)与S462共线,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80km/h。
2.1.2合同估算价:41.7万元
2.1.3工期要求: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同时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并最终获得国土部门的认可。在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件后60个工作日内取得江苏省政府批文;取得江苏省政府批文后60个工作日内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决定书。
 2.1.4招标范围:完成沙湾路(江广快速路—开发路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土地预审及征地、供地、交地放样、不动产测绘(含取得不动产权证)工作等范围内的工作,通过真实有效的对项目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的资料收集、涉及政府部门或乡村组相关资料盖章事宜、数据分析等,按照现行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批的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相关报件、报告编制,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土地预审、征地通知、供地批复等批复意见在内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满足项且用地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具备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格(含有界限和不动产测绘)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yzckjt.com/)上自行下载。
4.3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如实填写《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需包含邮箱、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47039553@qq.com(联系人:韩逸飞;联系电话:18036791858),逾期不再受理。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
4.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409500100100034201
缴纳时请备注项目编号JHYZDL(22)-1021号。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5时30分。
5.2开标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韩逸飞
电话:18036791858
电子邮箱:1147039553@qq.com
10、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投标单位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量。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各投标单位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投标单位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标仪式后,投标单位应立即离开开标现场,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
4.除上述情况以外,投标单位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1019(招标文件)沙湾路土地综合咨询报批服务项目10.19.doc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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