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电工程(下寺村)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金额
93.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wzx2023-035
预算金额9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72-51892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参照相关程序, 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电工程(下寺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PWZX2023-035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电工程(下寺村)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
(万元)
1
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用电工程(下寺村)采购项目
高庄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工程启动,需电力部门采购安装400KVA变压器1台,低压柜、低压电缆、动力表箱 117台、低压线杆、集束导线等。
1项
93.4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3.4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工期60天。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供应商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天启铭楼四楼(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邮寄或邮箱报名可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资料发送至QQ邮箱:3630714095@qq.com电话:0572-5189218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公告附件下载格式);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附件下载格式);
D、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7日14: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
2023年10月7日14:00时
磋商地点: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十、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6232652757200014248
帐 号:杭州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
十二、其他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3630714095@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1595723075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89218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东路天启铭楼四楼
3、监管部门:安吉县天子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2-5816207
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安吉品位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附件信息:
PWZX2023-035报名表.docx
1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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