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城消费帮扶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K(CS)2022-08
项目名称:叶城消费帮扶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叶城消费帮扶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品牌探索与定义;2、品牌设计与包装设计;3、品牌沟通与业务培训;4、品牌推广与营销传播;5、渠道建设与销售推广。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资料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5.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新公司出具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文件)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叶城县行政审批局7楼
联系方式:13999635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3-6-2楼
联系方式:1809797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萍
电 话:18097974567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项目名称 | 磋商报价 | 磋商保证金 | 服务期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 | 小写: 大写: |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其它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项目概况叶城消费帮扶品牌培育与推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叶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方式:孙明兵 电话:13999635827 |
1.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众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3-6-2楼 业务联系人:闻萍 电话:18097974567 |
1.3.4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资格验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资料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3.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5.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新公司出具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特别提示: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及其他形式,本次磋商不予认可。上述证件有效、齐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为无效响应。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
1.4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 |
1.4.8 | 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是、否) |
12 | 磋商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网银 ☑对公转账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磋商保证金数额: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收款人:保证金收款人:新疆众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名称:新疆众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60010012010109236281开户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如有),并注明是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保证金收款人”账户。投标保证金退还:评审结束后,未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五日内原账户退换,供应商不需办理任何手续。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银行转账回执单,当日或次日即原账户退回。 |
13.1 | 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 |
14.1 | 响应文件包括“磋商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密封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袋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供应商必须制作“磋商报价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报价表”的字样。不按要求标注或不单独提交磋商报价表,其磋商将被拒绝。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供应商必须制作“电子版U盘”并单独密封提交。电子版U盘必须是与正本完全一致PDF格式文本及Word文档两个格式。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U盘”字样。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U盘,其磋商无效。响应文件使用A4,胶装,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磋商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磋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磋商文件中。如对磋商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磋商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6.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
18.1 | 磋商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磋商开启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会议室。 |
23.2 | 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 |
27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 |
27.1 | 采购单位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否 (是、否) |
32 | 成交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按实际中标金额的1.5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
33.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 |
33.2 |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 合同金额的10%(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限3年)履约保证金形式: R保函 R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2日内 |
投标单位 |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 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 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新公司出具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 是否通过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1 | 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 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 | |||
4 |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 |||
5 | 提供近二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出具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 |||
6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7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 |||
8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9 | 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 |||
结论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是否合格 | |
1 | 各供应商磋商报价未高于预算价; | |
2 |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份数。 | |
3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或盖章不能为复印件); | |
4 |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所有原件的复印件清晰可辨。 | |
5 |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6 |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7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 | |
8 | 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的。 | |
9 | 响应文件没有散页、活页、未胶装的。 | |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
审查事项 | 供应商名称及审查情况 | |||
磋商文件条款(供应商须知条款号) | 本项目要求 | |||
中小企业磋商要求(1.3.5) | 本项目不适用 | |||
联合体磋商规定(1.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供应商的关联性(1.5)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
未参与其他服务(1.6) |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7) |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 |||
满足磋商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1) | 供应商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磋商及报价。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 |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磋商保证金(12.1)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磋商有效期满足要求(13.1) |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 日历日 | |||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14.2、14.4)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响应文件的装订方式(14.3) | 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 |||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2) |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20.3) | 本项目不适用 | |||
未发现串通磋商(22.2) | 未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参加磋商。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供应商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结论 |
审查事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
审查事项 | ||||
磋商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
需求一览表 | 第5章 | |||
.... | ||||
.... | ||||
结论 |
评分项目 | 价格 | 技术 | 商务 | 总分 |
分值 | 30 | 60 | 10 | 100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分值 | 备注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分值 | ||
1 | 价格(30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0-30 | 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位的最低投标报价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服务大纲及服务方案 | 对1、品牌探索与定义;2、品牌设计与包装设计;3、品牌沟通与业务培训;4、品牌推广与营销传播;5、渠道建设与销售推广。编制计划、说明、总体考虑情况,在优得15分,良好的10分,一般的5,较差得2,差得0分。 | 0-15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资质及以往业绩 | 具备较好地业绩、口碑,10分;具有一定的业绩、口碑,5分;3、不具一定的业绩、口碑,3分。 | 0-10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经营场地 | 经营场所各类设备等设施齐全条件优良得10分,一般得5分,较差得1分。提供上述场所实景照片及使用证明。 | 0-10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服务保障 | 根据供应商项目组织及质量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项目方案设计、组织机构结构完善、工作程序和步骤、质量管理和协调方法。综合评议,在0-5分之间打分:被评为“优”的得3-5分、被评为“良”的得1-2分、被评为“一般”的得0-1分 | 0-5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响应文件规范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制作完全规范的得10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0-10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服务好评 | 供应商服务过政府部门等单位出具过的好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好评须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 0-6 | |
2 | 技术部分(60分) | 项目契合度 | 创作风格与叶城消费帮扶品牌培育与推广整体作风形象契合度,优得4分,一般2分,无契合度的0分。 | 0-4 | |
3 | 商务部分(10分) | 服务响应时间 | 投标人承诺响应时间4-8小时的1分,2-4小时2分,0.5-2小时的3分,15分钟以内的5分。 | 0-5 | |
3 | 商务部分(10分) | 合同履约保证 | 0-2 | ||
3 | 商务部分(10分) | 商务响应性及其他 | 0-3 | ||
合计 | 100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具体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自行约定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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