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麒麟科创园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规划实施评估及空间布局优化策略)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麒建(2024)03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薇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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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科创园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规划实施评估及空间布局优化策略)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7: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麒麟科创园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规划实施评估及空间布局优化策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3月26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麒建(202403

项目名称:麒麟科创园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规划实施评估及空间布局优化策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万元

最高限价:1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解决产业空间不足、能级待提升等问题,拟开展园区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规划实施评估及空间布局优化策略),研究范围东至青龙山山脊线,南至石杨路,西至绕城公路、花港南路,北至麒麟街道边界,总面积约54.75平方公里,包括沪宁高速以南园区实际建设开发范围46.15平方公里以及沪宁高速以北拟接管范围约8.6平方公里(不含地铁收储用地及部队用地);工作内容主要为:(1)开展系统性规划实施评估,识别重点任务,立足国家宏观政策背景和园区建设发展实际,开展规划实施评估研究;(2)对标国内外科学城案例,借鉴趋势经验,对标国内外成功科学城案例,对目标定位、功能结构等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对园区未来总体的功能布局及用地构成提出发展引导及借鉴;(3)提出优化提升策略,制定行动计划,提出园区未来优化提升重点,聚焦发展目标、空间格局、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优化提升策略并制定行动计划;(4)反馈研究结论至相关规划,落实与修正用地布局,将上述研究结论反馈至相关规划,优化用地结构,引导用地布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436日至20243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12

方式:欢迎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纸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32609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3260930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121212室二楼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分包。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点击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并登录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622。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300号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李申琰、025-6853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1212

联系方式:张薇025-84207240-6003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电话:025-84207240-6003025-8361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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