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太阳能杀虫照明一体灯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84.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应海138724647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家鹏139977096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CYGJS0414-202302-01
一、招标概况
  2022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太阳能杀虫照明一体灯采购)于2023年4月7日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4月28日10时0分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鸿轩达新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扬州市月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江苏迎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844945.00(元)2897088.00(元)2922300.00(元)
质量目标合格合格合格
履约期限(天)合同签订生效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同签订生效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同签订生效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42381340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3219602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32148596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鄂)JZ安许证字[2022]004448(苏)JZ安许证字[2014]103029(苏)JZ安许证字[2013]103015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经理王海邻,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242212227534/鄂建安B(2022)0009651李明,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232131427348、苏建安B(2014 )1030266曾玉森,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232212123386/苏建安B(2021)0031961
技术负责人高亮亮,职称证书,鲁191311233300240房晓明,职称证书,扬人社职(中)[2000]49号俞长琴,职称证书,DJZZ2143677062
施工员韦锦标,岗位证书,45272819820514091X郝坤亮,岗位证书,32141031000114曾玉娣,岗位证书,32141041000078
质量员黎振强,岗位证书,450422199005210571周福健,岗位证书,32151081000533万宏妹,岗位证书,32181061060272
安全员韦金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21)0036696李玖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C2(2022)0003526乔寿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建安C1 (2019)0027621

业绩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
鸿轩达新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桃花山镇小石桥村亮化建设工程15.80黎达明
团风县团风镇黄土岗村太阳能亮化安装工程37.05黎达明
扬州市月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高邮市2016年度公路照明亮化工程四标段834.423172李明
2021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太阳能杀虫照明一体灯采购)192.3752杨勃
江苏迎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贵池区墩上一马衙康养文旅乡村振兴示范带市电路灯采购安装项目699.89详见业绩证明材料
隆德县2020年一事一议项目 乡村太阳能路灯照明安装工程245.00详见业绩证明材料

评标情况评标工作于2023年04月28日10:40(北京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3楼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开标回顾:截止2023年04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共7家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7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7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7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7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7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按得分情况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名:鸿轩达新能源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第二名:扬州市月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
第三名:江苏迎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赵应海;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胡家鹏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16时0分至2023年5月4日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电话(传真):1387246474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3997709688
  3.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传真): 0717-532333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53322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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