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华电舒兰42.2MW光伏发电项目、梅河口市30MW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24/22-zb-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华电舒兰市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何鑫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10-835658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 吉林华电舒兰42.2MW光伏发电项目、梅河口市30MW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04
(招标编号:CHDTDZ024/22-ZB-006) 一、 招标条件 吉林华电舒兰42.2MW光伏发电项目、梅河口市30MW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分别为华电舒兰市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梅河口市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分别为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梅河口市 2.2项目规模:分别为42.2MW、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舒兰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4月30日-2023年7月31日 梅河口项目:计划工期2023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舒兰项目:除光伏组件的采购及运输(不含二次及多次倒运)、项目前期(招标方已开展测绘、地勘、可研、环评、水保、项目备案,其余前期项目由投标方负责)、永久征地费(25年)、监理、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工程保险费外的全部服务和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前期(除招方已开展的工作外)、安全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电磁辐射评估报告、临时用地费、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各种验收、土地证(若需)、房产(若需)证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必须完全配合(响应)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梅河口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总承包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华电舒兰42.2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或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40MW(及以上)风电/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风电/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超过2家。 【吉林华电梅河口30MW乡村振兴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或者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其中任何一方满足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满足业绩要求,业绩与获奖按联合体成员合并计算)。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梅河口项目标段为二次招标,一次招标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由招标公司统一做免收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04 14:10到2023-04-11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8910、18710239654。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6 09:30。 5.2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开标时间:2023-04-26 09:30。 6.3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舒兰市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梅河口市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11楼 联系人:林春雨 电话:0431-80620090 电子邮件:chunyu-lin@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10-83565875 电子邮件:chenhaigang@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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