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关于开展部分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非中选产品挂网工作的函》和《关于明确未参加医保竞价谈判的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格的函》要求,现就短缺(易短缺)药品、部分非中选药品和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等药品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未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且纳入国家和我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定期动态调整)及临床急需急抢救药、妇儿专科、罕见病用药等产品。
(二)十三省联盟(国家集采二、四批接续品种)和广东联盟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
(三)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药品。
(四)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3家以上的(含3家),不再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挂网。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企业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信息维护,分别选择“短缺(易短缺)药品”、“国家集采或省际联盟非中选药品”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项目完成价格填报工作。
(二)短缺(易短缺)药品、非中选药品及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药品申报实行常态化管理,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予以挂网。
(三)企业申报信息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三、价格要求
(一)短缺(易短缺)药品
短缺药品按企业自主报价申报挂网,易短缺药品按企业填报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无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的填报全国最低采购价)申报挂网。临床急需的急抢救药、妇儿专科、罕见病用药等产品,参照短缺药品挂网相关要求执行。
(二)十三省联盟(国家集采二、四批接续品种)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
1.同通用名未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视同)未中选药品按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2.同通用名过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直接挂网。
3.同通用名未过评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且不高于未中选过评药品和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三)广东联盟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
1.同通用名未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视同)和过评的未中选药品按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2.同通用名未过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且不高于未中选过评药品和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四)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药品
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品种药品按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申报,鼓励企业按医保支付标准申报挂网。
(五)因剂型、规格或包装(装量)等不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需符合药品差比价原则。
四、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6145480
附件:1.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
2.相关非中选药品申报目录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4月3日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非中选产品挂网工作的函》和《关于明确未参加医保竞价谈判的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格的函》要求,现就短缺(易短缺)药品、部分非中选药品和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等药品挂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未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且纳入国家和我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定期动态调整)及临床急需急抢救药、妇儿专科、罕见病用药等产品。
(二)十三省联盟(国家集采二、四批接续品种)和广东联盟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
(三)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药品。
(四)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3家以上的(含3家),不再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挂网。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企业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信息维护,分别选择“短缺(易短缺)药品”、“国家集采或省际联盟非中选药品”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项目完成价格填报工作。
(二)短缺(易短缺)药品、非中选药品及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药品申报实行常态化管理,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予以挂网。
(三)企业申报信息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三、价格要求
(一)短缺(易短缺)药品
短缺药品按企业自主报价申报挂网,易短缺药品按企业填报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无全国最低三省现行采购价的填报全国最低采购价)申报挂网。临床急需的急抢救药、妇儿专科、罕见病用药等产品,参照短缺药品挂网相关要求执行。
(二)十三省联盟(国家集采二、四批接续品种)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
1.同通用名未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视同)未中选药品按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2.同通用名过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直接挂网。
3.同通用名未过评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且不高于未中选过评药品和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三)广东联盟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
1.同通用名未中选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视同)和过评的未中选药品按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2.同通用名未过评未中选药品以不高于最低中选价,且不高于未中选过评药品和全国最低采购价直接挂网。
(四)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通用名药品
未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同品种药品按不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申报,鼓励企业按医保支付标准申报挂网。
(五)因剂型、规格或包装(装量)等不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需符合药品差比价原则。
四、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6145480
附件:1.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
2.相关非中选药品申报目录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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