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杏林街道杏林社区道路改造及房前屋后整治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杏林街道杏林社区道路改造及房前屋后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 项29.1 条款中“履约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且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工程担保公司应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且在厦门市建设局备案《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履约担保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应从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汇入指定的账户。履约担保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否则,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 节专用合同条款中“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修改为“1、最近三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 A 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2.5 %; 2、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 A 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5 %; 3、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 BB+等级:为中标合同价的 7.5 %; 4、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 10%。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且出具的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工程担保公司应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且在厦门市建设局备案《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履约担保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应从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汇入指定的账户。履约担保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否则,发包人/建设单位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 节专用合同条款中“3.5.2分包的确定”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11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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