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软件测试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软件测试(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数字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2]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石家庄
2.1.2项目规模及内容:
河北高速“数字云”建设内容包括建设 1 个底座—新基建技术底座,2 个支撑体系—数据支撑体系、应用支撑体系,3 朵数字应用云—集团内控数字云管系统、高速主业数字云控系统、“交通+”产业数字云服系统,1 个数字云舱—“数字云”决策驾驶舱。
(1)1 个新基建技术底座
建设基于“云-网-边-端”模式的数字云平台,为各类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备份等服务。
(2)2 个支撑体系
建设数据中台,实现各类业务数据资源的全量汇聚和治理,并提供业务数据互联共享服务。
建设业务中台,实现用户权限统一管理、基础信息统一管理、一张 GIS 地图综合展示、监控视频按需调阅。
(3)3 朵数字应用云
建设集团内控数字云管系统,主要包括应用门户系统、人力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安全双控系统、法务管理系统、规划管理系统、党建管理系统等。
建设高速主业数字云控系统,主要包括运营调度系统、智慧养护管理系统、收费稽核云平台、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等。
建设“交通+”产业数字云服系统,主要包括招投标管理系统。
(4)1 个数字云舱
建设河北高速“数字云”决策驾驶舱系统,为集团领导、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导实时、直观、便捷地了解高速公路运行情况,为综合决策与应急指挥提供辅助支撑。
2.1.3服务期限:计划期限1个月,数字云试运行完毕后30日内完成软件测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软件测试;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29 日9:00至2023年 4 月 3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3年 4 月18 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01室举行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bgs.com.cn/)”、“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段永刚
电 话:15081685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软件测试(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数字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2]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石家庄
2.1.2项目规模及内容:
河北高速“数字云”建设内容包括建设 1 个底座—新基建技术底座,2 个支撑体系—数据支撑体系、应用支撑体系,3 朵数字应用云—集团内控数字云管系统、高速主业数字云控系统、“交通+”产业数字云服系统,1 个数字云舱—“数字云”决策驾驶舱。
(1)1 个新基建技术底座
建设基于“云-网-边-端”模式的数字云平台,为各类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备份等服务。
(2)2 个支撑体系
建设数据中台,实现各类业务数据资源的全量汇聚和治理,并提供业务数据互联共享服务。
建设业务中台,实现用户权限统一管理、基础信息统一管理、一张 GIS 地图综合展示、监控视频按需调阅。
(3)3 朵数字应用云
建设集团内控数字云管系统,主要包括应用门户系统、人力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安全双控系统、法务管理系统、规划管理系统、党建管理系统等。
建设高速主业数字云控系统,主要包括运营调度系统、智慧养护管理系统、收费稽核云平台、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等。
建设“交通+”产业数字云服系统,主要包括招投标管理系统。
(4)1 个数字云舱
建设河北高速“数字云”决策驾驶舱系统,为集团领导、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导实时、直观、便捷地了解高速公路运行情况,为综合决策与应急指挥提供辅助支撑。
2.1.3服务期限:计划期限1个月,数字云试运行完毕后30日内完成软件测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软件测试;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29 日9:00至2023年 4 月 3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3年 4 月18 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01室举行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bgs.com.cn/)”、“河北高速集团招采平台(https://zc.hbgs.cloud/)”,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段永刚
电 话:15081685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3933000377、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