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卡子门大街19号紫云广场七号楼内部改造及楼前广场升级
金额
666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QH240018-01ZG
预算金额6663万元
招标联系人葛保顺025-528225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戚成珍173662227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编号: AQH240018-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卡子门大街19号紫云广场七号楼内部改造及楼前广场升级已由南京市秦淮区行政审批局卡子门大街19号紫云广场七号楼内部改造及楼前广场升级(秦行审备[20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晨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3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3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_秦淮区 卡子门大街19号
        2.1.2 工程规模: 对紫云广场七号楼内部改造含出新等,总建筑面积13225平方米;同时对前广场、下沉广场地面铺装出新及景观绿化升级等。层数最高为十层,高度约39.3米。具体详见可研报告相关数据。
        2.1.3 合同估算价: 6663.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3月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6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对紫云广场七号楼内部改造含出新等,总建筑面积13225平方米;同时对前广场、下沉广场地面铺装出新及景观绿化升级等。层数最高为十层,高度约39.3米。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方案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施工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还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消防报批手续直至通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报告。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3)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或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改造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改造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改造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3、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 2024 年 05 月至 2024 年 10 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5、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牌、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1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1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13、企业应及时更新信用库和企业资料自建库中材料,确保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及时更新,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准确,规划科学、合理,设计构思严谨、立意丰富、有针对性,风格满足招标人要求。优(6);良(5.4);中(4.8);差(4.2);无(0)
建筑功能:对于现有建筑的特点解读充分、问题分析准确,室内流线布局设计合理,各种区域功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大体布局合理、空间规划符合要求,内容完整、详尽细致、针对性强。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效果:提供各主要空间的重要区域多角度展示效果表现图,效果图不少于8张。整体色彩运用与定位需求风格匹配。优(8);良(7.2);中(6.4);差(5.6);无(0)
装饰设计材料的运用:设计选用装饰材料考虑实用、耐用和美观的统一,注重健康环保、低碳、绿色、节能和创新。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合理得当。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投资估算满足标书要求;设计后续服务流程清晰合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环保的设计思路。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软装家具配置的思路:针对空间设计方案,选用合理风格的家具配饰,考虑经久耐用和美观,注重环保低碳。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设计深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开标时从3%、3.5%、4%、4.5%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除外): ①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②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③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④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⑤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⑥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⑦注册安全人员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 ⑧景观绿化人员1名: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备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9年11月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改造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25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晨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1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B幢19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葛保顺 联      系     人:戚成珍
        电       话:025-52822573 电              话:17366222771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008eb570-ddd5-4b7b-b1ae-c4696788d9cc&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VU5S6Kb7yL4bfMGKOQucyJ6TaR-F0tc6uteRoF9P*Agm0-SFGpvih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3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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