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茶园街道辖区治安巡逻服务项目
茶园街道辖区治安巡逻服务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RY[GK]2019004茶园街道辖区治安巡逻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99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国内 693360 693360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69336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叁仟叁佰陆拾元整(¥69336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4.3交付条件: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其他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根据招标文件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1年:自2019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14日止

10、违约责任

1、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服务目标: 1、协助采购人治安防控、防暴恐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稳定, 2、协助公安部门对茶园辖区内部重点单位、部门、区域维持秩序、反恐维稳,打击犯罪等工作任务,助力打造平安茶园。 3、依据治安巡逻精神,结合本招标要求,派遣合格人员、配备必要装备及配套辅助科技工具,协助采购人构建、实施联动体系。 (二)服务要求: 1、协助采购人参与各级中心值班和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完成任务,接受采购人考核; 2、确保派遣的保安人员按每班工作8小时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 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及与特定人员进行交流。 4、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法律规定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采购人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6、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协助予以处理。 7、通过开展平安宣传,提高火车站周边乘客自我防范意识、提升“见警率”,确保站、厅的安全秩序; 8、通过自行配套的辅助科技工具服务于采购人多级联动体系,并可对保安开展实时、可追溯的服务品质与巡防状态督查; 9、及时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警情与平安工作会议,落实会议部署的任务 (三)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拟投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中标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中标人工作人员。 2、加强对保安人员监督和管理,确保岗位有人,杜绝脱岗现象。 3、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4、保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的稳 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5、采购人经考核认为中标人派出的保安人员不称职,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 6、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案例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备案。 7、投标人须自行为队伍配套必要的装备,如伸缩短棍、强光电警棍,辣椒水、约束带、应急医护包、爆闪灯、雨衣、钢叉、反恐盾牌等。 8、投标人须自行配备适用于采购人多级联动体系的科技管理与应急调度工具,确保管理有序,方便采购人开展可视化远程督查与应急指挥。 (四)人员要求 1、本项目服务人数:共18人 2、年龄:28-45周岁,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学历为初中及以上,政审清白,无犯罪前科; 3、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 (五)工作衔接要求 1、中标人须要指 定专人与采购人建立联系渠道,以便双方沟通、协调。 2、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采购人核查。 (六)服装及装备要求: 1、中标单位保安必需统一着装;需配套统一夏冬装、训练服各2套,作战靴1双,作战帽1顶,软肩章1套,大布腰带1条; 2、中标单位需配备防爆头盔20顶,防爆盾牌20面、防刺背心20件、钢叉20根、长棍20根、丁字棍20根,辣椒水15瓶,手电筒20把,以应工作需要。 (七)科技巡防与督查装备要求: 中标单位应为巡防队伍自行配5套智能单兵装备,以便于茶园街道开展应急指挥。该装备可与街道综治中心实现视频回传、对讲、定位、人员轨迹回放等功能。 (八)保安日常巡逻工作要求: 1、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佩带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巡逻车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使用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注重形象,做好服务。外出执行巡逻任务应当穿戴制服,维护街道形象和利益。与街道保持紧密联系,遇重大情况做好汇报工作,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做好移送移交工作; 3、巡逻车辆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巡逻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驶标准。同时,车辆使用人对驾驶的巡逻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九)报价组成: 1、报价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一般安保人员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的规定)报价不得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本项目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200元/月计算(报价需含五险和个人意外伤害商业险或雇主险以及每年5个月的高温补贴、税金等)。 2、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的标准及规定制作详细的上述已列明的分项报价表。不符合国家规定、价格测算低于成本价的、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3、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报价规定及未按要求列明详细分项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 1、采购人与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排班执勤,釆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超时补助或加班费用。 3、采购人为派遣的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保证派遣的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4、中标人为派遣的保安人员配备的执勤、训练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服装鞋帽,以及服务于采购人多级联动体系的科技工具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由采购人提供的保安执勤装备,合同结束后中标人必须如数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遣的保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7、中标人负责发放所派遣的保安人员的薪酬待遇。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支付的费用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派遣的保安人员的劳动薪酬(按与保安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数支付给保安人员。除上述保安薪酬费用外,中标人应按约定的标准代扣代缴保安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险等。(注:若国家政策上调五险费用时,上调部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付款方式与条件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结算本月服务总金额,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供 应商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供 应商指 定的帐户。 (十二)承担风险 1、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保安行业规范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擅自行动,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十四)项目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2、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未经采购人的允许,中标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若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 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4、本招标文件所述所有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 乙方: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晋安区北环东路7号鑫满综合楼4层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门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1层B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学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宝清
联系方法: 0591-87594471
联系方法: 136650768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08200018010087722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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