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14,000.00 包合计:711,086.47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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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嘉陵江索道博物馆展陈升级工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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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086.47 元 | 1(项) | 711,086.47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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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1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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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1 11: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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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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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星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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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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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8010000001399253
- 注: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之前向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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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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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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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总工期60日历天。(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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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嘉陵江索道北站房旧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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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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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清单范围内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辅材费(含所有配件和材料)、人工费、配电安装、电源线路、管道铺设、墙面的开洞、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修复、税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在搬运移动过程中造成标的物损毁灭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本工程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11086.4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694.46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四)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二次转运,二次转运的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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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成交供应商完成水电基装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按照采购人单位相关审计规定,完成结算审核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结算总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100%。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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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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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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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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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平(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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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71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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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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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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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795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