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2021年广安区农民培训项目(第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3-2040cic2y57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28-850290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2021年广安区农民培训项目(第二次)

意向征询函

 

发布日期:2023814

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2021年广安区农民培训项目(第二次)

咨询服务名称:农民培训

贷款编号:2000002540

合同编号:SCGA-Z-21001

招标编号:0703-2040CIC2Y576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着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农村转型和包容性、可持续性发展,财政部申请国际农发基金资金,在四川省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广安是全省五个项目县之一。利用国际农发基金在项目区尤其是贫困区开展“国际农发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符合我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是对我国扶贫开发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贯彻落实,是利用国际合作基金开展脱贫攻坚的具体体现,也是扶贫工作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现实需要。该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广安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户脱贫增收和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

农民技能培训是国际农发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的重要内容,旨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根本措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同时,对脱贫攻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2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四川项目区2021年广安区农民培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

广安区白马乡肖溪镇、彭家乡大龙镇、大安花桥镇

二、项目目标

2.1培训目标

强化对农业价值链的开发,着力延伸、完善、提升产业价值链,为农户建立起具有包容性的、平等的、可持续的稳定增收价值链,聚集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项目区整体减贫脱贫目标做出贡献。通过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能管理、懂技术、有能力新型职业农民,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主要是围绕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培训内容。具体包括:

(1)在综合素质方面,深化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充分了解该项目的背景、意义、建设内容及乡村振兴;

(2)在生产技能方面,重点设置现代农业种养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等内容;

(3)在经营管理能力方面,重点设置创新创业、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内容,了解与项目管理紧密相关的现代农业发展、价值链建设,提升农民综合管理素养。

2.2规模目标

项目区农民培训200人月(总计6000人次)。

2.3进度目标

20241月31日前完成。

2.4培训对象

村级农民技术员、合作社成员、种植业大户养殖业大户以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项目内容

3.1需求评估

要求培训机构深入广安区项目区,对农民培训需求做出调查分析与评估,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编制培训需求报告。

3.2培训方案

开展集中理论课程培训时需全程摄像存档备查。

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需求,编制培训方案,培训机构应提供明确的培训场地、教学模式、课程设计、师资匹配、人员安排、保障措施等安排。

3.3培训实施

培训机构采用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现场示范或入户指导等培训方式组织实施培训,重点应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意义,乡村振兴专题,涉农政策法规,专业种养技能等内容累计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表3  培训实施重点内容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意义

不少于0.5天

乡村振兴专题

 

不少于0.5天

涉农政策法规

不少于0.5

专业种养技能

不少于2.5

现场示范或入户指导

不少于2

3.4效果评估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机构应制定明晰的评估计划和操作方法。

 四、项目实施机构及进度

1项目执行机构

该项目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具体执行。

2项目执行进度

20241月31日前完成。

五、咨询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培训资质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

(7)有必要的专业教师,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8)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农民培训项目的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

(2)本项目涉及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意义、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标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配备师资应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确保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七、能力经验

(1)本项目为农民培训项目,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农民培训项目的经验;

(2)本项目涉及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意义、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标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承担过相关领域的研究项目,配备师资应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确保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要求。

八、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现邀请有意向的咨询机构提供以上服务的《意向函》。请在《意向函》中提供以往承担的类似工作任务、积累的相关工作经验、拥有的人才资源等,并提供一份综合的机构简介,提供公司的管理能力(质量控制与保证、项目管理协调、方式和方法论)、技术能力(公司的专业化、公司经验、公司作为主要合作伙伴进行的类似项目的数量)、地理经验(公司在中国的经验、公司在四川地区的经验、常驻/四川办事处),且更能体现公司的综合实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任务大纲

九、感兴趣的咨询顾问应当注意《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采购指南》(2019年12月)(以下称“指南”)中的政策和利益冲突条款

十、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将按照CQS程序进行。

十一、发布媒体:本次投标邀请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报名方式(网上办理):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咨询单位需要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的,请凭购买凭证联络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如不便至现场获取,可提供快递服务,费用及遗失风险自担。

开票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咨询单位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咨询单位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发票开具后本公司将根据咨询单位填写的地址以到付形式寄出,如因咨询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错误导致咨询单位未收到发票或因咨询单位信息填写错误开错发票,我公司概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8月1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北京时间:9: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感兴趣的机构可在2023年8月15日【北京时间:9:30-17:00(工作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取详细信息。请有意向的机构2023年8月30日10:00前将投标《意向函》递交到以下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1座1单元6楼(可直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意向函;若咨询机构以邮寄的形式提交需及时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意向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递交截止时间后再送到的意向函将不再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咨询公司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广安市洪州大道西段27号

邮  编: 63855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826-2222176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杨先生、于先生     

电     话: 028-85029006、010-81169003   

传     真:  /    

电子邮 件: IFADSC_CNIITC@163.com

 

 


胶装及封装要求

  • 咨询顾问需递交
  1. 意向函:一正四副。
  • 封装

(1)内层和外层信封将标有下列额外的标识:

标注上“意向函”、“提交地址”、“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咨询顾问名称和地址”、“授权代表姓名、电话”。

(2)包装:

意向函正本和每一份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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