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纸及纸制品/纸制品/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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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14:5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28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05月14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学平、汤效纯、赵立勇 | ||
总成交金额 | ¥0.608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699246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立勇 0951-40181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大厦10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菲 0951-5699246 | ||
附件: | |||
附件1 | 开标一览表.docx |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NXCX-2019ZC05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XCX-2019ZC054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谢菲
联系方式:0951-569924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立勇 0951-401816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大厦10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菲 0951-5699246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NXCX-2019ZC05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8日
成交日期:2019年05月14日
总成交金额:0.60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宁夏智云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 贺兰县纬二路西段与109国道交汇处奥林匹克花园三期会所2楼 | 0.608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学平、汤效纯、赵立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交货期 |
按合同规定或采购方要求。 |
质保期 |
壹年 |
其他优惠措施 |
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
便民窗口有偿服务
由于便民窗口有偿服务是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先决条件,我方完全同意。我方按采购方要求在合同期内安排一名人员常驻采购单位便民服务窗口,主要用于服务前来采购单位办理业务人员的打字复印等有偿服务事项。上述投标报价包含窗口原有设备按产品市场行情评估折旧购置,便民服务窗口的有偿服务由我方自负盈亏,且全部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办公用品(耗材)内容较多,详见后附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