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牌坊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牌坊村入户道路建设商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牌坊村入户道路建设商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202003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8-684339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牌坊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牌坊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36558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电话:028-68433993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技术、服务要求1 项目清单序号 产品名称 标号 备注1 商混(商砼) C25 商品混凝土(抗折强度25N/MM2)2技术要求 供应商用于商砼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需提供出场合格证,其中:1)水泥: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弯拉强度标准值为4MPa,水泥采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TF30-2014)表3.1.1、3.1.2 的 要求。2)粗集料:粗集料石料抗压强度应不小于80MPa,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为SO3) 应小于0.5%,含泥量(冲洗法)应小于0.5%。其它技术指标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技术细则》( JTG/TF30-2014)对粗集料的有关规定。 3)细集料: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河砂。其级配应符合“细集料标准级配范围”表中的级配分区,砂的硅质含量不低于25%,细度模数在2.0~3.5 之间,同一 配合比用砂的细度模数变化范围不超过0.3,砂中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为SO3)应小于0.5%。其它技术指标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TF30-2014)对细集料的有关规定。 4)供应商应根据冬雨季施工要求,及时调整砼配合比及外加剂掺量,确保砼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冬雨季施工期间做好砼保温工作,确保混凝土入模温度≥5°C。 5)掺和料:外加剂等用于商砼的其它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与技术标准。 6)商砼质量标准及检测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7)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供方保证材料及商品砼达到现行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8)商品砼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等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 9)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砼抗折强度、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砼拌合材料的要求。 10)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预拌砼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 11)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均需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同时做好商混试块检测,由供应商提供具有公路工程检测资质公司出具的抗折强度试验报告单。(竣工验收时,按砼路面抽检频率提供相应份数检测报告) 12)车辆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条例,罐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大的噪音,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施工。 13)供应商应当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本项目涉及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完全负责。 3其他技术要求3.1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3.2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4商务要求4.1采购项目完成时间: 以合同约定为准。4.2采购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4.4质保期:除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要求外,所有产品质保期必须不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质保期为两年。 4.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4.6验收标准: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等内容进行验收。 4.7验收方式: 按照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制定验收方案。4.8其他商务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说明:1、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明确要求提供的除外),成交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3、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或者供应商,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其品牌或者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4、成交总价即为交付使用价格。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详见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方式:因疫情影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第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购买方式为网络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图片或者扫描件至我司邮箱: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表(详见附件)(照片或者扫描件必须清晰准确) ③邮箱地址:768252426@qq.com ④咨询电话:18683520305 ⑤收款方式:银行转账; ⑥户名:李沁耘; ⑦账号:6228450468089785575; ⑧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大面支行;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3:30 至 2020年03月27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2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8-6843399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