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化泉州石化芳烃运行部制冷剂507A委托采购【重新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x04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冀栈云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瑞千1885057369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1
公告正文

中化泉州石化芳烃运行部制冷剂507A委托采购【重新采购】

采购公告

期:20240305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X048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芳烃运行部制冷剂507A进行国内询价采购。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芳烃运行部制冷剂507A委托采购【重新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询价范围如下表所示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1

0403080010386526

氟利昂

R507A每瓶10KG

40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交货期:2024320日前货到项目现场,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6.询价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40305日至2024030816:00。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询价文件获取: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电子版),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报名本项目,获取询价文件前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缴纳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00,并分别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

为了便于采购人及时准确地核实报价人的平台使用费是否到账,报价人需进行以下操作(同时满足):

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上传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平台使用费发票;

发票电子版发送至:linheng01@sinochem.com,并在邮件中备注项目名称、平台使用费、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7.1.1线上递交。

1)报价人需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网上提交。

2)报价人可以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并提交的,视为放弃提交《响应文件》。

7.1.2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密封后快递邮寄或送达至以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联系人:李瑞千18850573694

7.2线上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3当报价人上传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电子版响应文件及纸质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以报价人上传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的电子版文件为准。

7.4报价人如果SCM平台上传的附件报价表信息与SCM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不一致,以SCM平台录入的报价信息为准。

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0.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等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为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的组织;

3)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本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或流通商报价。

7)业绩要求:2021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应至少有1项制冷剂507A或氟利昂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单个采购订单金额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需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发票,合同复印件应包括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页,且能够清晰表示供货产品名称、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无合同复印件,或以上材料中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的均为无效业绩。以上资料均应盖报价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任一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芳烃运行部制冷剂507A委托采购【重新采购】(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25

编:

100071

人:

李瑞千、吴金拓

话:

1885057369418959854123

件:

liruiqian@sinochem.comwujintuo@sinochem.com

技术支持: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40081882271(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



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编:

362103

人:

冀栈云

话:

18965552309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编:

362103

人:

纪检室

话:

0595-27572313

箱:

qzshjw@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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