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采购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康城投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项目: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8万元/年)
2.部分司法案件代理(最高限价:一审诉讼代理费在安康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基础上优惠50%,二审、反诉等代理费在一审基础上再优惠50%,案件诉讼代理服务一直到案件判决且均执行到位案件完全终结为止),若有司法诉讼案件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康城投综合考量,自主选择是否交由本次采购最终中标人代理,据实另行一案一委托。
(四)服务要求:
1.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需于接到公司咨询后24小时内回馈,咨询回馈以书面形式为主。
2.根据公司需要,针对特定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草拟、审查我公司所需签订的合同,并在不超过24小时内出具书面合同审查意见;协助公司制定样本合同、范本合同。
4.为公司起草、修改、审查、规范在经营管理及对外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各类法律文书或规章制度应公司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定期与公司交流,协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6.根据公司需要,参加各类项目谈判,为项目进展提供咨询服务,并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参与处理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纠纷。
8.协助公司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场法律专题培训。
9.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出函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10.受公司委托,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公司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11.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他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12. 以上所提书面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必须经委派律师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律师事务所需对其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1个小时车程内能够到达服务地点。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3.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投标人应具有承办委托法律事项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为国家部委、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执业经历与专业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6.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指定三名以上固定执业律师团队(重点包含工程、金融、国资国企等领域),且能够在招标人提出顾问服务需求5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顾问服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要求
(一)律所简介
(二)律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函:
1.常年法律顾问。
2.司法诉讼案件代理费(注明在安康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基础上优惠比例)。
(四)拟指定服务执业律师简介及其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
上述报名资料均加盖律所公章,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30日(工作日内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安康城投公司15楼合同法务部
(三)联系人:王女士
(四)联系电话:0915-2112316
(一)项目名称:安康城投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1年
(三)服务项目: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8万元/年)
2.部分司法案件代理(最高限价:一审诉讼代理费在安康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基础上优惠50%,二审、反诉等代理费在一审基础上再优惠50%,案件诉讼代理服务一直到案件判决且均执行到位案件完全终结为止),若有司法诉讼案件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康城投综合考量,自主选择是否交由本次采购最终中标人代理,据实另行一案一委托。
(四)服务要求:
1.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需于接到公司咨询后24小时内回馈,咨询回馈以书面形式为主。
2.根据公司需要,针对特定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草拟、审查我公司所需签订的合同,并在不超过24小时内出具书面合同审查意见;协助公司制定样本合同、范本合同。
4.为公司起草、修改、审查、规范在经营管理及对外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各类法律文书或规章制度应公司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定期与公司交流,协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6.根据公司需要,参加各类项目谈判,为项目进展提供咨询服务,并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参与处理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纠纷。
8.协助公司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场法律专题培训。
9.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出函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10.受公司委托,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公司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11.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他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12. 以上所提书面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必须经委派律师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律师事务所需对其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1个小时车程内能够到达服务地点。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3.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投标人应具有承办委托法律事项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为国家部委、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执业经历与专业服务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6.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指定三名以上固定执业律师团队(重点包含工程、金融、国资国企等领域),且能够在招标人提出顾问服务需求5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顾问服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要求
(一)律所简介
(二)律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函:
1.常年法律顾问。
2.司法诉讼案件代理费(注明在安康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基础上优惠比例)。
(四)拟指定服务执业律师简介及其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
上述报名资料均加盖律所公章,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30日(工作日内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安康城投公司15楼合同法务部
(三)联系人:王女士
(四)联系电话:0915-21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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