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89.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05054046
预算金额89.8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倪远之021-2311744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迪021-32173620
中标公司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05054046(招标文件编号:2005054046)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076号
中标(成交)金额:8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成功、周亚康、王焰放、王晓燕、倪远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代理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如中标金额的币种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换算成人民币),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代理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咨询服务费,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推荐中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综合得分91.01分
2)推荐中标理由: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的客观量化指标进行评审,确定评审每个包件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理解熟识度较强,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全部满足招标要求。
(1)本公告的发布日期:2024年7月29日。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
(3)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与公告下方注明的联系人联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供应商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倪远之 021-23117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徐迪、何沛霖021-32173620,32173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 话: 1771790552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076号
中标(成交)金额:8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联合体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 | 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 本次清单编制的研究范围为2023年本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及六氟化硫(SF6)六种温室气体排放。 | 1、确定清单核算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2、收集活动水平数据。 3、确定排放因子。 4、计算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5、不确定性分析。 6、撰写编制报告。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0天内完成 |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成功、周亚康、王焰放、王晓燕、倪远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代理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各包件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如中标金额的币种为外币,则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最后一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换算成人民币),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代理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咨询服务费,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推荐中标人:联合体投标人: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综合得分91.01分
2)推荐中标理由: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的客观量化指标进行评审,确定评审每个包件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理解熟识度较强,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全部满足招标要求。
(1)本公告的发布日期:2024年7月29日。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
(3)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与公告下方注明的联系人联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供应商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倪远之 021-23117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徐迪、何沛霖021-32173620,32173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 话: 177179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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