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省]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8/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8】670号文件批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自行委托为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长39.5公里;
项目所在地分别位为:池河镇、喜河镇;
2.2 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招标范围: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长39.5公里,主要招标内容为波形钢板护栏26192延米,混凝土护栏1172延米、标志牌235个;
2.4 标段划分:2018年普通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全长39.53公里,共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K0+000-K17+634;
二标段:K17+634-K39+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公路工程业绩不小于20公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
寄;
4.3 潜在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皆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和《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公平竞争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凡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4日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至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8】670号文件批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自行委托为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长39.5公里;
项目所在地分别位为:池河镇、喜河镇;
2.2 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招标范围:石泉县2018年普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长39.5公里,主要招标内容为波形钢板护栏26192延米,混凝土护栏1172延米、标志牌235个;
2.4 标段划分:2018年普通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全长39.53公里,共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K0+000-K17+634;
二标段:K17+634-K39+5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公路工程业绩不小于20公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
寄;
4.3 潜在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书皆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和《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公平竞争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凡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4日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至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石泉县环城北路中段 |
邮编:725200 |
联系人:陈永刚 |
电话:0915-6311821 |
传真:0915-6313189 |
网 址:无 |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石泉县支行营业部 |
账 号: 26-760101040003671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
邮编:710016 |
联系人:徐东、赵露茹 |
电话:029-86210100 |
传真:029-862101009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账 号:152605604 |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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