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扬州高新区街景提升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HJFFJSZ2021120009 | 项目名称 | 扬州高新区街景提升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HJFFJSZ2021120009002 | 标段名称 | 扬州高新区街景提升一期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2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州高新区街景提升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高新区街景提升一期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邗行审投【2021】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智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吉安北路、健康产业园。 2.2工程规模:该工程改造面积约160000平方米,主要对吉安北路(南部快速通道至吉安大桥)段绿化景观、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入口、健康一路等道路、节点景观进行整治和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景观、绿化、亮化等。 2.3招标范围:扬州高新区街景提升一期工程监理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施工工期165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7.187万元(施工中标价为3988.56万元,其中包含设计、测绘等中介服务费用151.002299万元,本次投资额按3837.56万元计算)。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专业:风景园林或观赏园艺或园林绿化或园林建筑或现代园艺或景观绿化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其他人员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 3.10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 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投标人2021年11月至 2022年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 其他: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 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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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智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杨工、陈工 电 话: 电 话:0514-8055075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76671107@qq.com
2022年1月29日
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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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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