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2024年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1.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
(二)采购内容:按合同约定对中心收容救护过程中产生和保存的无利用价值野生动物尸体及其制品(卵、蛋、衍生物)及相关废弃物进行上门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理,并对野生动物尸体、制品及其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生物安全、运输防护、无害化处理后果等负完全责任。
野生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清运处置需上门服务,按产生情况根据中心需求及时上门清运处理。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交付地点: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历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满足对野生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零散清运的要求,按中心需求及时上门服务。
(八)保证具备完成服务应具有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包括环保、卫生、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信用证明、报价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服务承诺等原件和复印件。响应文件纸质版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份。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沣誉路金殿青龙山自编11号,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1楼动物管理科。
四、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以单价/公斤报价)(15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公司财务制度或报表、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信用证明、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条件等(30分)
(三)设备及人员配置等(20分)
(四)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或承诺(35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沣誉路金殿青龙山自编11号。
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0871—65016927。
(一)采购预算:1.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
(二)采购内容:按合同约定对中心收容救护过程中产生和保存的无利用价值野生动物尸体及其制品(卵、蛋、衍生物)及相关废弃物进行上门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理,并对野生动物尸体、制品及其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生物安全、运输防护、无害化处理后果等负完全责任。
野生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清运处置需上门服务,按产生情况根据中心需求及时上门清运处理。
(三)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交付地点: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历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满足对野生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零散清运的要求,按中心需求及时上门服务。
(八)保证具备完成服务应具有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包括环保、卫生、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信用证明、报价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服务承诺等原件和复印件。响应文件纸质版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份。
(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沣誉路金殿青龙山自编11号,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1楼动物管理科。
四、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以单价/公斤报价)(15分)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公司财务制度或报表、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信用证明、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条件等(30分)
(三)设备及人员配置等(20分)
(四)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障或承诺(35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沣誉路金殿青龙山自编11号。
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0871—65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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