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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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37,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银湾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金银湾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1.问:请问招标人:有业绩造假的投标人来参与投标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1: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4.1中特别说明第(2)条约定: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问:新建居住建筑项目,工作内容包含内墙和外墙刷漆装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2:不满足。 3.问:有整治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外立面或外墙整治业绩能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答3:满足。 4.问:我公司满足本项目的类似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中、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中都未能体现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建筑立面改造或立面整治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规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开具业主证明,但不清楚开具的业主证明材料需要具体体现哪些内容才能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请招标人对业主证明材料给出统一格式。 答4:详见补遗。 5.问:公司业绩要求近三年的业绩,请详细给出业绩的起算年月日? 答5: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6.问:请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业主专家 请明确? 答6:本项目无业主代表。 7.问:请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业主专家?业主专家几人请明确。 答7:本项目无业主代表。 8.问:请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业主专家? 答8:本项目无业主代表。 9.问:请问这个标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不,不要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这些官方语言,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答9:本项目无业主代表。 10.问:关于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被执行人”五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五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10:(1)招标文件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2)潜在投标人提出: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被执行人”五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要求。因询问未提供具体情况以及具体法律依据,故无法明确作答。请投标人审慎选择纸质保函出具机构并满足招标文件对纸质保函的相关要求。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金银湾片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时间要求明确为: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增加支付担保条款: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 。 支付担保的金额: 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等额 。 支付担保的时间: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 。 支付担保的期限: 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自工程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生效,至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工程竣(交)工结算完成、 工程结算款结清之后30日止。 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 工程款支付完毕后14天内退还。 3.如投标人满足本项目的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按以下格式提供业主证明,投标人对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工程业绩证明表
备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石油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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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