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3340
(三)预算金额:1,210,266.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一)验收 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广州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评估 每月三方对中标人本月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季度以前3个月的《月度维护服务评价表》的算术平均分构成《季度维护服务评价表》的评价得分,并作为季度运维费用的支出依据。 (三)培训 中标人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才,主要的培训教员均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并且具有 3 年的实际教学经验,培训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均为中文,中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费用分别报价并计入响应总价,甲方参加培训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由甲方自行负责。(四)对服务(施工)单位的要求 1、提供运维管理团队和人员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经理1人,7×24×365驻场运维人员8人(要求具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软件运维经验,熟悉Oracle数据库和运维服务内容,提供7×24驻场服务。)。 2、提供非驻场服务(二线支持服务、技术热线支持服务、厂商支持服务)。 3、设置服务台,规划和设计维护流程,监控和督促维护工作,协调管理运维执行团队的各项工作。 4、9个应用类系统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日常巡检、信息资源维护和性能优化等)。 5、每日巡检机制(每天3次现场巡检),每月进行系统整体性检查服务(系统现场深度巡检和现场预防性检查),提交月度维护报告、运维小结报告、系统性能分析报告、系统性能调优报告。 6、重大节假日和警务活动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7、服务响应要求 根据故障现象划分为三个故障等级: 一级故障(重大故障):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系统的基本功能失效;其他造成业务中断1小时以上或导致关键业务数据丢失的故障。 二级故障(主要故障):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业务、并导致系统性能或业务部分失效;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系统的基本功能失效;系统或操作系统故障,造成业务中断但不满1小时的,如系统复位等。 三级故障(一般故障):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但关键业务不受影响的故障。(五)对参加服务(施工)人员的要求 1. 中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2. 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服务人员需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 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保密安全和驻场服务人员管理,若中标人违反以上相关规定,采购人视情节轻重程度处以警告、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刑事法律责任。 4. 中标人应建立保密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定期对派驻的服务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警务工作秘密安全。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窃密、泄密事件,中标人负责全部责任。 5.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等交采购人审核,并交验原件。 6. 中标人派驻服务人员的撤换或辞退必须书面报告并经采购人同意认可。如因此造成服务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保证正常服务的前提下,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7. 中标人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未能提供合同的,甲方有权拒收服务人员。 8. 如遇突发性事件,启动应急联动方案的,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增加应急服务人员。 9. 中标人应采取保证队伍稳定性的措施,为服务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劳动争议、规定及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无连带关系和责任。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遵循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规范,对指挥调度系统所涉及的智能接处警云应用系统、一体化指挥调度云应用系统、动态勤务管理云应用系统、移动警务指挥云应用系统、指挥信息研判云应用系统、指挥支撑服务系统、云计算支撑服务系统、统一通信支撑服务系统、综合定位系统等9个应用类系统实施维护及华为桌面云软件续保服务。 | 1 | 1,210,266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8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沈文军 83118323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