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扬州市航道水下地形测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度扬州市航道水下地形测量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2023-DMCL-CL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
2.2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省干线市干线多波束测量、其他等级航道断面测量、船闸引航道断面测量、护岸观测。(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为2023-DMCL-CL标段。
2.5工作内容:
(1)护岸观测分析报告(对照之前形成的护岸观测成果进行对比分析)
(2)航道水下地形扫测及断面测量分析报告(对照之前成果进行分析)
1)利用多波束扫测设备对清单内所列省干线航道进行扫测,需提供航道水下地形图(比例尺1∶2000)、航道断面图(平均1公里一个,特殊航段加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断面间隔距离,横向比例尺1∶500)并形成分析报告。
2)所列航道断面间隔按现场要求控制,出具断面图并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需提供典型断面图并形成分析报告(横向比例尺1:500)。
3)表中所列航道要求采用多波束扫测设备进行水下地形扫测并出具彩色测深图;
4)特殊航段加测断面按要求进行测量并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5)高邮湖航线需测出省界点;
6)秦菱河航道湖区段需测出秦菱河口至皖4号标里程。
(3)断面测量(需具体对接扫测断面位置,并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
标识所有截面的里程桩断面桩号,对于芒稻河、盐邵线、高东线、盐宝线和金宝线等5条省干线航道,应依据省港航中心最新颁布的航道命名和里程桩号编号规则进行测量断面桩号的编列。
(4)提供5条省干线航道的多波束三维Dat数据。
(5)供应商应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按区域(包含船闸引航道)划分形成上述报告的纸质成果文档2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之一:
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②具有有效的水运结构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师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51438761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4-87116778、15050782896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10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9:30时整。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6日上午9:30时整。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8.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8.6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