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挂牌转让依法扣留车辆(报废机动车、电动车)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lgc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开鲁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于清深
招标代理机构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挂牌转让依法扣留车辆(报废机动车、电动车)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省份/直辖市 内蒙古 地区 通辽市 - 开鲁县
采购单位 开鲁县公安局
所含内容 公安招标



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挂牌转让 依法扣留车辆(报废机动车、电动车)公告
项目编号:KLGC2023001
经开鲁县公安局批准,受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对其依法扣留车辆(报废机动车、电动车)以网上竞价(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标的
标的名称:依法扣留车辆(报废机动车214辆,电动车380辆),标的总质量(按整车质量计算)约210吨,残值约44万元,整体转让。起始价为2100元/吨,每次加价幅度50元/吨。
(二)转让人
转让人:开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524K049909083
法定代表(负责)人:于清深
联系人:张 雷
联系电话: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开鲁县价格认定中心
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19日
评估价:依法扣留车辆(报废机动车、电动车),评估价为2100元/吨。
(四)转让人承诺
本转让人现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挂牌)的方式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由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物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物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该标的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文件名称:会议记录及向主管局递交的申请
2、批准机构:开鲁县公安局
二、交易条件
(一)转让交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二)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
(三)标的类型:整体转让(已报废的机动车:214辆,其中:大型车辆2辆;小型车辆75辆;二、三轮摩托车110辆;三、四轮农用柴油车27辆;电动车380辆,其中:电动二轮车90辆;电动三、四轮车290辆)。
(四)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1、本次转让车辆交割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物的总质量按每辆车的整车(现有状态)质量计算;
3、车辆交割完毕后,受让方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回收拆解;同时,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回全部报废机动车的回收证明(转让方未能提供车辆报废所需资料的除外)。
三、受让人资格条件
1、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四、网上竞价竞得原则
本次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在报价时,只有1个意向受让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转让起始价的即为受让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人。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报价、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15:00开始至2023年4月27日10:00结束。
报价及竞价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在2023年4月27日10:00开始网上报价。竞价延时时段为5分钟,即出现一个报价后,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该报价人即为竞得人。
报名方式: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国有产权”点击“信息公告”浏览公告信息内容。确定报名者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网页右侧“投标人注册与登录”对报名标的进行报名,报名以网上报名成功为准。没有入库的竞买人需办理入库手续方可参与报名。办理方法:需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行诚信库注册,在诚信库注册后,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的,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需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对比,用户务必保证在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没有办理CA锁的报名者可携带资料(具体资料需到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窗口办理,或电话咨询0475-8910823。(详细操作流程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办事指南”,查看“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系统V1.0”)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7日10:00截止
(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00元;
(三)保证金处置
1、竞价成功,受让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割完成后,由转让人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受让人原缴款账户。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受让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意向受让人原缴款账户。
3、受让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2)被取消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人完成资产交割的;
(4)受让方未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回收拆解的;
(5)受让方未在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回全部报废机动车的回收证明的(转让方未能提供车辆报废所需资料的除外);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七、标的踏勘及答疑
1、转让人不组织统一的标的现场踏勘,意向受让人应当对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踏勘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8时30分--12时;14时30--17时30分。
踏勘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
2、意向受让人对公告及标的有疑问的,可向转让人咨询。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受让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不具备受让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4.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成交确认
1、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当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2、《成交确认书》对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转让人改变结果的,或者受让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交易合同》签订时间
受让人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交易合同》。
十一、交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应当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二、产权交割时间
本次转让应当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标的过磅全部完成后,受让人最晚于次日将合同价款全额汇至转让人指定的账户,标的物交割完毕。
十三、变更公告
本次网上竞价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转让活动,并通知意向受让人:
1、意向受让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受让人、足以影响转让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受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人可取消其受让人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2、受让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受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意向受让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转让单位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受让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受让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CA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转让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受让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3、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转让人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转让人对本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鲁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 0475-2362696
联 系 人:孙世利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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