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工行海南省分行琼AEC218和琼AEE305两辆车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202311HN217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9日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车辆类型 | 排气量 | 表征里程 (公里) | 首次登 记日期 | 变速器形式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1 | 琼AEC218 | 丰田 | 2.0 | 164447 | 2011.10.11 | 自动 | 26500 | 10000 | ||||||
2 | 琼AEE305 | 别克 | 2.0 | 170762 | 2011.10.20 | 自动 | 25400 | 10000 | ||||||
标的情况 | 1、琼AEC218:年检有效期2024年10月,交强险至2024年11月;商业保险至2023年12月。 2、琼AEE305:年检有效期2024年10月,交强险至2024年10月;商业保险至2023年12月。 3、以上两辆车均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完税证明。 4、车辆的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与评估咨询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咨询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2月16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博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项目审批通知书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竞买,车辆管理部门对买受人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竞买人需自行提前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车辆不含原车辆号牌。参加竞买小客车且在海南省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需取得“小客车指标”。 2、车辆交付前所拖欠的年检费、保险费、闯红灯等违章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及处理。 | |||||||||||||
标的交割 | 1、车辆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重新评估费等)均由受让方担。 3、受让方需在付清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0日内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看车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30日的工作时间 3、联系人电话:韩先生 65220172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1月29日下午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缴纳(每辆车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琼AEC218 | 11月16日9:00 | 11月30日9:10 | 200 | 120秒 | |||||||||
2 | 琼AEE305 | 11月16日9:00 | 11月30日9:20 | 2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产权受让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魏女士 66558003 刘女士65237542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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