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电子执法取证点位升级改造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1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4-550802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女士024-56678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22-001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电子执法取证点位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25分。 2.最后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5。 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10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 5、当采购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508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国际鑫城小区30号楼M3
联系方式:024-5667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24-5667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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