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招标。因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需要采购一批PVC导管,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公开招标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及地点
工程概况: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主要建设规模为:按照现行航道维护尺度4.5m×150m×1000m的要求及船舶定线制安全航行的需要航道水深,主要对河段内碍航问题突出的老虎梁、大渡口、大梁、和尚滩等4处礁石滩段进行整治,建设老虎梁生境重建区1处;同时为提高航道服务水平,增强助导航设施效能,将倒角梁、笑滩等14座杆标改建为塔标,迁建窝凼石塔标1座,在平绥坝洲头新建示位标1座,同步建设维护便道及船舶交通流监测设施;配置航道水文多要素北斗监测终端5套和施工云监控平台1套等配套设施。
本工程清礁工程量1096032m3,清渣工程量1108248m3(含清礁区顶面局部风化层清渣工程量12216m3),覆盖层清除工程量28213m3(上述工程量为包含超深、超宽量的总设计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为净量)。生境重建区除利用大梁滩段约50.7万方弃渣外,另抛设鱼巢砖38771架。为减小爆破振动影响,在清礁区后方设置减震孔132029m。
建设地点:位于长江重庆沿线 。
2.1本次招标材料名称及规格: 聚氯乙烯PVC导管¢82.6(以下表述该尺寸均为外径尺寸)。
2.2本次招标材料数量:具体以实际施工需求计划(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材料制造或销售、运输、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单位自筹资金。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以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 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以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
2、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或销售该类材料所需的全部资质、资格要求,生产厂家的专业生产年限(以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在3年以上(含3年),报价的材料必须在其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该类材料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销售同类材料金额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销售发票复印件。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内,具有销售同类材料金额100万元(含100万)以上的销售业绩,以提供销售发票(数量为批次时,应当提供税控清单)和合同复印件为准。
4、信誉要求: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等违规现象发生。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上述4-8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携带指定的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2、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5日上午0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
3、方式:(1)或(2)。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1)现场获取。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购买工本费银行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网络获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方式(1)中须提供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aigouzhongxin888@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收取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然后按本公告后面的联系方式致电联系人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WZGC-2023-8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7421210182600084672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下午14:30时整。
2、递交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外包装注明WZGC-2023-8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复印文件须在每页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幅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等可无痕拆换的方式装订,采用可无痕拆换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现场递交人员应持有健康码绿码。
招标公告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网站(https://www.cjhdgcj.com/cqhdgcj/)发布。
招标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邮编:400011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 023-63775733 18680826678
监督部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联系电话:夏先生 023-63775163
联系邮箱:cjcqhdgcjjj@163.com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