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师范大学医院2023-2025(两年)教职工体检车载低剂量螺旋CT及配套服务租赁(第四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ss-2024-096
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老师028-877899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四川师范大学医院2023-
2025(两年)教职工体检车载低剂量螺旋CT及配套服务租赁(第四次)竞争性 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09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师范大学医院2023-
2025(两年)教职工体检车载低剂量螺旋CT及配套服务租赁(第四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万元(34万元为两年 采购预算),招标人为四川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2025(两年)教职工体检车载低剂量螺旋CT及配套服务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2025(两年)教职工体检车载低剂量螺旋CT及配套服务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2025(两年)教职工体检车载低剂量螺旋CT及配套服务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材料;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四川中泽盛世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 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 份证明: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 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 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 址: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联 系 人:黎老师
电 话:028-84761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薛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目 概 述:我 校 2023-
2025两年度教职工体检均包含胸部CT平扫及其它项目等平扫检测,需租赁1台车载低剂量螺旋CT,每年度租赁服务
时间约为8天左右,根据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同时需要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据实一年一结。
2、技术(服务)要求
(1)车载低剂量螺旋CT1台,肺结节AI 软件系统1套。
移动CT配置参数
肺结节AI软件系统参数
肺结节AI… 医学图像处理软件LungGou
1. 资质要求
1.1 提供所投产品应用部位相关SCI论证发表期刊,且IF>32分。
2. 影像浏览及阅片。
2.1 页面布局:常用窗口布局可组合为固定视图,包括:原窗视图、MPR视图
2.2 提供常用功能说明,包括适用范围、传输队列、管理配置等
提供图窗工具(序列切换、左键工具、图窗信息显示隐藏设置等),支持显示病例基本信息和
2.3 AI诊断结果。
2.4 具备患者列表查阅功能,显示目标患者基本信息、影像处理状态、诊断结果
2.5 具备产品帮助说明,支持个性化搜索、个性化筛选目标病例
2.6 提供不同使用场景自由切换工具:快速切片、窗宽窗位、移动、缩放、区域测量、长度测量
2.7 提供图窗基础信息,可根据使用场景进行显示/隐藏
2.8 具备下拉框快捷切换窗宽窗位功能,可个性化配置窗宽窗位默认值
2.9 具备恢复诊断结果功能,可一键恢复手动添加、修改、删除的病灶内容和报告内容
3. 胸部结节检出与分析(功能/模块/系统)。
3.1 具备双窗纵隔窗对比功能,可快捷配置自定义窗与纵隔窗对比。
3.2- 病灶检出分析功能
3.2.1 自动识别肺结节,并标记可疑结节对应的图像层面在整体图像中的位置。
自动将肺结节所有检出信息以列表形式展现在界面,包括长短径、体积、最大CT值、结节定位、
3.2.2 结节分类和结节性质。
具备结节良恶性级别预测功能(良性,低危、中危、高危),并提供恶性概率百分比,可根据
3.2.3
良恶性严重程度排序
3.2.4. 结节排序功能,支持按照结节长径、结节类型、层面顺序、良恶性排序功能
3.2.5. 结节筛选功能,支持按照结节长径、结节类型、良恶性对结节进行筛选,并可多条件组合筛选
结节联动功能,支持点击列表内的某个结节可自动跳转到相应结节最大层面,显示结节大小、
3.2.6 轮廓等
3.2.7. 支持显示或隐藏微小结节,可自定义微小结节的尺寸。
3.2.8 支持标记结节,使用标记工具在原图中标记结节,病灶列表to同步显示
3.3 具备图文报告功能
注:以上所有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 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外)。
(2)配套服务:现场配备一名有合法驾驶资质的司机、一名有资质的技师及工程师,保障体检顺利完成;远 程提供AI进行肺结节前置筛查,有资质的放射科专家(中级及以上职称)审核出具报告,及时(不超过4天)传送 给校医院;体检结束可在CT报告中赠送甲方云胶片服务。
2、如若甲方需要除云胶片以外的实体胶片服务,乙方有义务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乙方免费赠送甲方50 张激光胶片,50张以外的每张激光胶片收费最高限价2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元整);甲方根据胶片使用量进行付费,具体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3、服务时间内车辆具体使用时间由甲方安排,因周末不进行体检、周末不计入计费时间。CT每日最大检查量限 定为270个部位,每日检查超出限定的部分依据150元/部位收取费用,曝光统计以CT设备曝光日志记录为准。
4、在履约合同的第二年度租赁服务之前,如果采购人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已购买CT设备,根据合同条款,甲方可以有权利无条件终止该年度合同。
5、车辆交接及停车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内。
6、车辆交付时间: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车。乙方驾驶人员负责将车辆开至指定地点交付甲方。
7、甲方应保障停车场所具有停车条件。车辆交付甲方后,由甲方负责车辆及车载设备的一切安全事宜,包括 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灭失、丢失、盗抢、非正常损坏等均由甲方负责,但因乙方过错和不可抗力导致的 除外。
8、乙方须提供投标方所属的车辆行驶证确保非转租。CT车的服务费包含送CT车上门,以及取用车涉及的燃油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工作人员的相关支出、服务税金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9、甲方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护乙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
转租,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否则甲方应负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如给乙方
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10、甲方不得擅自修理车辆或改动车辆的任何仪器设备、部件、零件、内饰、外观。甲方需要负责乙方车辆
顺利通行并安排适合的停放地点。
11、乙方为车辆配备一名具备合法驾驶资质的驾驶员。在合同期内,发生因乙方过错及其他非甲方原因所致 的交通事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或保险拒赔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甲方未能按约使用 租赁车辆的,租期相应顺延。
12、乙方拥有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应确保车辆按整车厂商的保养要求进行保养。
1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以及有效的年检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如因乙方手 续不齐全导致车辆被有关部门查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乙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进行正常修理、定期保养、车辆年检、缴纳车船使用税以及车辆故障、事故的抛锚救 援拖车工作。
15、乙方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具体诊疗服务及该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收集、传输及销毁等工作均由甲方 负责。甲方使用该CT车开展检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或收集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信息、客户信息、检测数据及报告,均应视为保密信息,甲方应当于归还车辆前在车辆内对该等信息进行清理等处理,不得遗留在 乙方车辆内。
16、乙方应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投保明细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为准。
17、在合同期内,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意外事故、人员伤亡、车辆毁损、仪器毁损、建筑物损坏等),根据 法定主管部门的事故认定意见,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8、因甲方活动布置场地不当引发的车辆或不特定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19、合同期间,乙方车辆发生故障的,或乙方医疗设备发生故障的,则乙方应相应免除故障期间的租金(按中标 后合同约定的每小时租金免除);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乙方逾期交付车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 0.5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15日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21、乙方保证租赁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相应CT技师服务、或放射科专家(中级及以上职称)审核出具报告等,甲方有权委托第 三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车辆合同期满后2小时内,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还车指定地点将车辆及其附属设施、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 交还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车辆及附属设施、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的交还验收并书面确认。甲方 逾期超过2小时及以上的,继续计收租金(按中标后合同约定的每小时租金计算,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乙方未按 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交还验收并书面确认的,视为交还验收合格。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车辆交接清单》为准,除正 常的车辆磨损除外,经乙方人员验收发现车辆有新的碰撞、擦痕、损坏、设备折损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甲方应予 以维修或按实际损失(市场价)支付维修费用,不能维修的支付重置费用。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付款条件及进度:
服 务 费 计 算 方 式 为 每 天 服 务 单 价 为 ( 最 终 报 价 /2/8) 元 , 合 计 使 用
8天,合同期内本年度服务费总计:(最终报价/2)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完成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医疗服务费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服务费(最终报价/2)元(对于超出使用次数的费用、续
租费用及本协议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若有),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所述使用期限结束后10日内,双方应核对无误
后(据实结算),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
注:以上所有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 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外)。
序号 | 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
1 | 机架系统 |
1.1 | 扫描架孔径:≥70cm |
1.2 | 数字倾斜角度(非机械倾角):≥±30° |
1.3 | 滑环类型:低压接触滑环 |
1.4 | 驱动方式:皮钢带 |
1.5 | 冷却方式:风冷 |
1.6 | 快速启动扫描方式:从通电到扫描时间≤5分钟 |
1.7 | 焦点到探测器距离:≤968mm |
1.8 | 焦点到等中心距离≤590mm |
1.9 | 三维激光定位灯定位精度:≤1mm |
1.10 | 多功能控制面板:具有一键定位功能 |
1.11 | 远程遥控机架、床 :具备 |
2 | 探测器和数据采集系统 |
2.1 | 探测器材料:GOS多晶陶瓷闪烁体 |
2.2 | 探测器物理排数:≥24 |
2.3 | 每排探测器物理个数:≥760 |
2.4 | 每排DAS通道数 :≥1500 |
2.5 | 探测器物理单元总个数:≥18000 |
2.6 | Z向数据DAS通道数:≥32 |
2.7 | 探测器最小物理层厚 :≤0.6mm |
2.8 | 探测器Z轴方向的物理宽度 :≥19mm |
2.9 | 最高数据采样率:≥4800Views/圈 |
3 | 球管及高压发生器系统 |
3.1 | 阳极热容量(不含等效): ≥3.5MHU |
3.2 | 阳极最大散热率(不含等效): ≥735KHU/min |
3.3 | 阳极最大输出功率(不含等效): ≥42kW |
3.4 | 最小管电压:≤70KV |
3.5 | 最大管电压:≥140KV |
3.6 | 最大输出管电流(不含等效):≥350mA |
3.7 | 最小输出管电流:≤10mA |
3.8 | 最小管电流步进:≤1mA |
3.9 | 球管大焦点:≤1.68mm2 |
3.10 | 球管小焦点:≤0.56mm2 |
3.13 | 管电流自动调节功能 :具备, Z方向和X\Y方向调制 |
3.14 | 最大连续曝光能力:≥100s |
4 | 扫描床 |
4.1 | 扫描床板宽度:≥42cm |
4.2 | 最大承重能力:≥206kg |
4.3 | 最大水平运动范围:≥1600mm |
4.4 | 最大可扫描范围:≥1400mm |
4.5 | 扫描床定位精度 :≤0.25mm |
4.6 | 床板最大水平运动速度:≥200mm/s |
4.7 | 最低扫描床高度:≤540mm |
4.8 | 最高扫描床高度:≥890mm |
4.9 | 提供操作室端扫描床升降、进出控制模式:具备 |
4.10 | 自动摆位或一键摆位功能 |
4.11 | 一键退床:提供home功能 |
4.12 | 床板释放功能:具备手动移动床板功能 |
5 | 扫描性能 |
5.1 | 最小旋转速度/360°:≤0.7s |
5.2 | 最大图像层数/圈(轴扫模式):≥32层 |
5.3 | 最小采集层厚:≤0.6mm |
5.4 | 图像最大重建速度:≥20幅/秒 |
5.5 | 最大螺旋扫描范围:≥1400mm |
5.6 | 最大螺距;≥1.75 |
5.7 | 最小螺距:≤0.3 |
5.8 | 扫描模式:定位扫描、轴扫、螺旋 |
5.9 | 定位扫描方式:正位、侧位、双定位扫描 |
5.10 | 定位片最大扫描范围:≥1400mm |
5.11 | 定位片扫描宽度:≥43cm |
5.12 | 扫描方向:支持进床/出床扫描两种方向 |
5.13 | 静态灌注扫描范围:≥19.2mm |
5.14 | 造影剂自动跟踪技术 :具备 |
5.15 | 对比剂触发扫描:具备 |
5.16 | 最大图像重建矩阵:≥1024×1024 |
5.17 | 最大重建视野:≥430mm |
5.18 | 最小重建视野:≤50mm |
5.19 | 最大重建扩展视野:≥600mm |
5.20 | 3D锥形束重建功能:具备 |
5.21 | 金属去伪影算法:具备 |
5.22 | 低剂量迭代技术:具备 |
5.23 | 10 毫安低剂量扫描技术,满足临床诊断标准: 具备 |
5.24 | 儿科剂量方案:具备 |
5.25 | 低剂量肺筛查:具备 |
6 | 图像质量 |
6.1 | 空间分辨率0% MTF:≥16 lp/cm |
6.2 | Z向分辨率0% MTF:≥15 lp/cm |
6.3 | 低密度分辨率:≤2.0 mm @ 0.3% |
6.4 | 图像噪声:≤0.35% |
6.5 | CT值范围:-1024~+3072 |
7 | 操作控制台 |
7.1 | 主频:≥3.0 GHz |
7.2 | CPU:≥4核 |
7.3 | 内存 :≥16 GB |
7.4 | 硬盘:≥3TB |
7.5 | 图像储存容量:≥120万幅 |
7.6 | 支持图像及数据导入/导出:具备DVD刻录/USB接口 |
7.7 | LCD显示器:≥24寸 |
7.8 | 显示器分辩率:≥1920×1200 |
7.9 | DICOM3.0接口传输:具备 |
7.10 | 自动语音系统及双向语音传输:具备 |
7.11 | 自动照相技术:具备 |
7.12 | 中文操作界面:具备 |
7.13 | 同步并行图像处理功能:具备 |
8 | 主控台图像处理功能 |
8.1 | 单序列、多序列对比浏览功能:具备 |
8.2 | 图像长度测量:具备 |
8.3 | 图像CT值测量:具备 |
8.4 | 图像角度测量:具备 |
8.5 | 图像标准差测量:具备 |
8.6 | 图像缩放、平移、旋转:具备 |
8.7 | 多平面重建(MPR):具备 |
8.8 | 最大密度投影(MIP):具备 |
8.9 | 最小密度投影(MinP):具备 |
8.10 | 三维容积重建(VR):具备 |
8.11 | 虚拟内窥镜(VE)浏览:具备 |
8.12 | 表面重建(SSD):具备 |
8.13 | 一键式容积重建:具备 |
8.14 | 模拟手术刀功能:具备 |
8.15 | 一键去骨:具备 |
8.16 | 主控台集成远程维护和培训功能:包括语音通讯的软硬件及远程操控主控台桌面的功能 |
9 | 原厂后处理工作站(提供与CT设备相同厂家的软件著作权证和独立的工作站注册证) |
9.1 | 显示器:≥24英寸 |
9.2 | 设备制造商提供影像云技术:具备 |
9.3 | 医生通过移动终端,访问该台设备的影像资料:具备 |
9.4 | 多平面重建(MPR):具备 |
9.5 | 最大密度投影(MIP):具备 |
9.6 | 最小密度投影(MinP):具备 |
9.7 | 三维容积重建(VR):具备 |
9.8 | 虚拟内窥镜(VE)浏览:具备 |
9.9 | 表面重建(SSD):具备 |
9.10 | 脑灌注分析:具备 |
9.11 | 肺结节分析功能:具备 |
9.12 | 齿科分析:具备 |
9.13 | 肿瘤分析功能:具备 |
10 | 附件 |
10.1 | 头托:提供 |
10.2 | 质控水模和床垫等:提供 |
10.3 | 胸腹束缚绑带:提供 |
10.4 | 备品、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 |
10.5 | 设备维护专用工具(包括测试模体和测试维修软件):提供 |
10.6 | 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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