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31.6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371-27915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小飞0371-22881107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尉氏县共享喷涂产业园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结果公告
 
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浩旺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尉氏县共享喷涂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8月06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08月13日(定标时间)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定标地点)通过核查随机法(定标方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尉氏县共享喷涂产业园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JSGCGK-2024- 022
1.3 投资金额:约29731.61万元
1.4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02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喷漆高标准生产厂房,喷漆技术研发用房,仓库,配套服务用房,门卫室。并配套建设停车场、堆场及道路硬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等相关基础设施。
1.5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1.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并配合完成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完成施工过程、现场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交付及工程质保等各阶段服务;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共享喷涂产业园建设项目EPC
2.2工程规模:/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4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由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招标控制总价:(1)设计服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1.5%;(2)工程建安费: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100%
三、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50分
定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时3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岳智勇、何东林、张宝戌、张东军、刘建辉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建辉、张随民、张霞
五、核查情况
定标委员会(核查小组)在定标会议前依据招标文件中定标办法及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第一标段核查结果:
通过名单:宏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鑫宏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河南汉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对方案的熟悉程度不通过。
六、中标人情况
中标人全称:鑫宏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1)设计服务费: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1.46%;(2)工程建安费:工程建安费结算审核的99.97%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12个月
项目经理:杨英豪
证书名称: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豫1342015201722598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平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证书编号:20204402717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浩旺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大桥乡中小企业创业园3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915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院21号楼
联 系 人:莫小飞、刘新静
联系电话:0371-22881107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附件下载:结果公告-第一标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