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费意向公开
金额
1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费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项目名称: | 智慧城管视频监控系统租用费 |
预算金额(元): | 1,940,000.000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本项目采用“供应商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城管部门使用”的模式实施。本项目建设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需求,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包括前端监控点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监控点到用户监控室的传输线路敷设及其附属设施,监控中心管理应用平台及其附属设施等三大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高清摄像机、室外快装智能监控点、室外扩音设备、室外无线充电设施、室外宣传显示设备、立杆、服务器、交换机、防雷相关设施等。具体内容包括: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要求进行系统的深化设计和设备选型。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要求完成宝安区10个街道内共169个前端监控点、2台室外快装智能监控点、20台室外广播音柱、20台高保真拾音设备、20块室外显示屏和20套室外无线充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各监控点对城管相关事件须具备视频分析和识别功能;每个前端监控点到用户监控室之间提供10M本地电路传输线路敷设及其附属设施;监控中心管理应用和视频平台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含1个月的存储),并交由用户方组织验收。 3.系统设备的技术指标、图像性能指标、前端设备的操控性能以及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建设应符合采购要求,并交由用户方组织验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视频对接服务(如宝安区视频联网平台等)。 具体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岗位设置和素质等要求: 1.项目经理1名:负责整体项目实施和运维要求的执行和落实。 2.技术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实施和运维阶段技术保障,包括技术指标制定、平台功能实现等。 3.施工安全员不少于1人:负责项目实施和运维阶段安全宣讲和监督。 4.后台运维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运维考核数据提供,故障派单处理机反馈和资料整理。 5.前端维护人员不少于5人:负责日常接单处理故障和设备巡检。 |
联系人: | 黄瑞宏 |
联系电话: | 27871191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11 |
备注: | 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