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泸州市沙茜-蓝田老工业区长江小学校、长江中学校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49.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022024000013
预算金额4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3340740569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5022024000013-1
二、合同名称:泸州市沙茜-蓝田老工业区长江小学校、长江中学校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5022024000013
四、项目名称:泸州市沙茜-蓝田老工业区长江小学校、长江中学校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
联系方式:08303122932
供应商(乙方):四川鸿韵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8号龙涧书苑售楼部3楼
联系方式:133407405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泸州市沙茜-蓝田老工业区长江小学校、长江中学校项目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1(个) ¥492,500.00 ¥492,500.00 1.供应方应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审核依据,全面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审定的方案开展现场踏勘,以及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在审核过程中应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对于重要依据应进行书面核实。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并及时整改问题。
2.出具审核结论。供应方出具的审核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审核情况和结果,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审核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采购人;采购人拥有指导供应方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对供应方结算审核工作进行复核并给予确认与否的权利。
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方结算审核程序和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4.供应方须将审核工作底稿及采购人移交的送审资料,加盖骑缝章后退回采购人。
5.遵守结算审核的档案管理:
(1)结算审核档案资料包括被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审核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资料,取证的原始资料,审核过程的工作底稿,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审核报告等纸质影像资料;
(2)供应方应对结算审核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汇总处理;
(3)结算审核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审核项目的档案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 49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8月01日
履约地点:泸州市江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S28BW-824042315480.pdf
合同文件.pdf
xqyesmh8a69c3ad8ce998c2018e598cdd5018948a69c20580d2dfca0180d66373fa58ff.pdf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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