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车辆2024年至2026年维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110167
预算金额13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车辆2024年至2026年维修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110167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车辆 2024 年至 2026 年维修材料采 购,招标人为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车辆 2024 年至 2026 年维修材料采 购。
2.2 招标范围: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车辆 2024 年至 2026 年维修材料采 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材料、轮胎、油品的供货、验收、技术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 养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维修材料名称 年采购总金额(预估) 技术要求
1 标段 车辆维修材料 130.00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段 轮胎 60.00 万元
3 标段 油品 50.00 万元
注:年采购总金额为每种维修材料年度预估的采购总金额,中标单位获得的最终采购金额及 采购数量招标人不做任何保证。

2.3 供货方式:协议供货,协议供货期三年。甘肃民航汽车运输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与中 标单位签订维修材料采购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单价以本次中标单位投标分项报价的单价为 准。
2.4 交货时间:按照招标人每次下达的采购订单及时供货。
2.5 合同履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1 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为准)。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 供本年度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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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时间:
工程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
二、产品质量保证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规定时间内完成。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 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三、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3、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0.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 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0.5%的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 续。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费用结算:
项目总价为31321(叁万壹仟叁佰贰拾壹元整),附清单,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一次性付清。
九、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甲方所在甲法院提起诉讼。保修期间,如因乙方施工方面或乙 方提供材料方面造成的质量问题,维修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支付;如属甲方提供的材料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人工及材料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合同生效 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单位法人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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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阿克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账号:873010012010113405189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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