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集体建设用地20年土地使用权拍租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564-33061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集体建设用地20年土地使用权拍租交易公告

     受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7室)举办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租人承诺本次集体建设用地20年土地使用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参拍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集体建设用地20年土地使用权拍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出租方: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公告时间:2024813日起至2024829日止。

五、流转标的基本情况、流转底价、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1、流转内容: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查婆店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流转标的

土地

位置

面积

用途

流转年限

年租金参考价(万元)

加价幅度每次(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租保证金(万元)

狮子岗乡查婆店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狮子岗乡查婆店村柏家庄组(四至范围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33.646

工业

20

7.806

1000

5

5

2、流转标的地点: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柏家庄组

3、流转标的用途:工业用地,用地方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照《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合理开发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该地块建设指标应满足容积率不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高于7%土地使用条件。承租方违反用地规定,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取得相关用地审批后,需3个月内开工建设,1年内建成投产。承租方不能按照要求建成投产,出租方有权终止出租合同,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赔偿,赔偿金额由第三方评估确定。出租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需3个月内无条件清 场返还,造成损失,一切自负。

4、流转年限:合同期限20年。

5转租金底价:本项目流转租金底价为年流转租金底价,分年度计算。该项目流转集体建设用地 33.646亩,按该宗地出让评估价格的 2% 确定年租金标底,该宗地评估价格390.2994万元,约定年租金底价金额为柒万捌仟零陆拾元78060元)。

6付款要求:流转租金每年一次性交清,先支付后使用。流转租金缴入狮子岗乡人民政府账户(户名:六安市裕安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顺达支行,账号:520309749471000007,备注:转狮子岗乡607001)。

7、流转租金调整周期为5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六、意向方资格及保证金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本项目收竞租保证金五万元,成交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五万元,缴入狮子岗乡人民政府账户(户名:六安市裕安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顺达支行,账号:520309749471000007,备注:转狮子岗乡607001)。竞得人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竞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登记和资格审查

1、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已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在本项目公告期截止前携带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于拍租会一小时前到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办理登记手续。

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保证金须由单位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在本项目公告期截止前携带保证金证明(复印件)、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于拍租会一小时前到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开标室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2、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其不具备竞价资格,将拒绝其参加挂牌会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被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答疑及现场踏勘

1、竞租人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拍租公告及须知,如对拍租公告及须知有疑问的,可以在拍租活动截止前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咨询,否则视作认同理解本拍租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

2、现场踏勘时间安排:不安排,如有需求,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到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九、本次土地流转活动有关事项

1、现场竞价时间:202482910时至11时。

2、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7室。

3、现场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拍租会开始后,拍卖师宣布拍租规则及注意事项,并在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加价幅度1000/次)后,开始竞拍。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将失去效力。

2)本次拍租以年租金价格7.806万元开始起拍,每举一次号牌,表明增加一个加价幅度。若两个或更多的竞租人同时报同一价,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

3)当场上无人加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报价后,再无人加价,并且场上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规定的底价,拍卖师以落槌表示成交。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4)竞租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他方式应价的无效,也不得拿非本公司号牌应价,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应价,造成后果由转让者负责。拍卖会结束后,竞租人应将号牌退回公司。

5)《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得拒签,否则视为违约。成交后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6)拍 租 会结束后,竞租人应交回号牌方可离场。

十、成交确认书及成交公告

确定竞得人后,出让方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十一、签订合同

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第一年流转租金)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十二、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区大厦911室,联系电话0564-330619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租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十三、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竞租人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需重新组织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3、未按照约定签署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十四、其他

1、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价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裕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竞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2、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五、联系方式

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0564-3951046

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3309131

  附:竞租须知

  

安徽邦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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