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广汽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二期生产车间设备(品目一、品目五)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长沙广汽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广汽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二期生产车间设备(品目一、品目五)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编号:湘智采字【2017】第0256号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二个品目【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任一品目或投标多个品目,但不允许拆分各品目内的内容进行投标,必须分品目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品目一为保险杠组立生产线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品目五为成型自动化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预算为人民币12120000元,其中:
品目一(保险杠组立生产线)预算为8280000元;
品目五(成型自动化设备)预算为38400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2特定资格条件:
无。
注: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②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申请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1)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缴纳税收证明文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3)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留原件),上述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如投标人的上述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②报名资料中,凡涉及到“项目名称”、“姓名”、“单位名称”、“日期”、“有效期”等关键性内容时,务必准确、有效、完整,否则,可能影响投标报名,后果自负。
③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恒大翡翠华庭2栋二单元906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品目,售后不退。
8.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 7 月 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285547164@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8.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告知方式通知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8.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澄清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8.5招标文件版本以在以上网站公告的电子文档为准。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2017年 7月 25 日上午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25 日上午09时30分。
9.3开标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9.4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0、投标保证金:
10.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为壹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品目五为柒万陆仟捌佰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同一投标人投标多个品目的,必须分品目递交投标保证金)
10.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简写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恒泰支行
银行账号:8002 2638 6308 019
10.3缴纳时间:2017年 7 月 25日上午09时30分前(含),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原件,且经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10.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11、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站同时发布,网址分别为:和http:/www.csx.gov.cn/zbcg/
1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广汽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路277号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186700896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星沙恒大翡翠华庭二栋2单元906室
联系人:杨鹏 刘敏
电话:0731-84017596
邮箱:2855471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