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关于申请政府采购
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公示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拟申请政府采购一批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
所申请购买的进口仪器设备属于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要求制样、分析、检测结果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为较好地完成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提升研究能力,完善实验室建设,我单位迫切需要添置一批专用仪器设备。
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光合作用测定仪 |
1 |
台 |
2 |
便携式反射光度计 |
1 |
套 |
3 |
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
1 |
台 |
4 |
称量天平 |
1 |
套 |
5 |
梯度pcr仪 |
2 |
台 |
6 |
单通道移液器 |
3 |
套 |
7 |
8通道移液器 |
2 |
套 |
8 |
台式微量离心机(冷冻) |
1 |
台 |
9 |
微量离心机 |
2 |
台 |
10 |
桌面微量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11 |
全自动灭菌锅 |
1 |
台 |
共计:16台(套) |
2.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3〕15号)文件的精神,我单位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00分在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组织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关于申请政府采购进口科研设备的专家论证会。由4名技术专家、1名法律专家(名单附后)组成的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采购单位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汇报,查阅了采购单位提供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及拟购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经质询答辩、讨论后,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申请购买的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属于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也是该单位提升科研能力建设的必要条件。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在检测灵敏度、分离准确度、控制精度、稳定性、自动化程度及使用寿命等方面不能满足科研需要,特申请购买光合作用测定仪、便携式反射光度计、超声波细胞破碎仪、称量天平、梯度pcr仪、单通道移液器、8通道移液器、台式微量离心机(冷冻)、微量离心机、桌面微量分光光度计、全自动灭菌锅等11种类设备仪器进口产品,且以上设备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为较好地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提升研究能力,专家及律师一致建议购买全新进口产品。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学历 |
职称 |
1 |
李浙昆 |
昆明理工大学 |
博士 |
教授 |
2 |
杨丽芳 |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
博士 |
教授 |
3 |
戴宏 |
云南大学 |
博士 |
教授 |
4 |
李家华 |
云南农业大学 |
博士 |
教授 |
5 |
党慧敏 |
陕西正曲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律师 |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主管部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于2017年9月8日就本次购置批复意见为“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且本次进口产品其在技术指标和规格参数等方面具有更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且与实验室原有的进口设备有较好的兼容性,同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2238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871-65892704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