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kj-zhb-cdgz-2023-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俞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银)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现针对本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YKJ-ZHB-CDGZ-2023-03
(二)项目名称: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管部办公室室内修缮项目。
(三)采购需求:
1.工程规模及内容
杭州城银办公室的电路、地面、墙面装饰装潢等各类维修改造。
1.1[拆除工程]
(1)办公家具来回搬迁组装
(2)地板拆除
(3)老墙面铲除
(4)会议室原墙纸拆除及墙面铲除
(5)拆除垃圾垃圾外运
1.2[地面工程]
(1)地面找平
(2)铺设强化地板,地板环保登记要求E0级
1.3[墙面工程]
(1)墙面腻子(批刮腻子两遍及打磨平整及乳胶漆(三底两面),所用材料环保要求不低于GB18582-2020规定标准)
(2)墙面白色乳胶漆(所用材料环保要求不低于GB18582-2020规定标准)
(3)不锈钢地脚线(木工板基层、不锈钢饰面)
(4)会议室墙面腻子粉扉+基膜(批刮腻子两遍及打磨平整及基膜,所用材料环保要求不低于GB18582-2020规定标准)
(5)会议室墙纸铺贴
1.4[强弱电工程]
(1)配电箱(含空开及漏保)
(2)电路铺管穿线(电线为单芯2.5平方毫米)
(3)网络线铺管穿线(从弱电房拉线,高速六类网线,网络线为超五类八芯线)
(4)插座面板、网络面板、开关面板(86型)
[其他工程]
(1)遮光卷布(加厚款遮光卷帘)
(2)定制屏风(合线槽)1600*1200
(3)定制蒂地小柜常规(桌面补250-550)白色
(四)建设依据及相关标准、规范
除有另行规定外,供应商实施项目中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已颁布标准、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如下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五)设备、材料供应
1.本工程除甲供设备外,所用的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均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使用,成交供应商需将材料交采购人确认后再施工。
2.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均需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资料,经双方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任何一方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由材料采购供应方承担。
3.部分由采购人供应的设备,可能委托成交供应商催交、运输、验收、保管,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设备进场时认真核验,如因成交供应商未认真核验而导致不合格甲供设备用于工程(设备本体原因除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材料品质货真价实,存在假冒伪劣材料的,一经发现假一罚十。
(六)工程施工要求
1.供应商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项目质量。
2.供应商服从采购人进程安排,及时进场并保证工期。
3.供应商应严格按本次项目采购的规定要求履行并承担自己的职责。
4.供应商按采购人审定的图纸要求、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和材料的要求,承担项目的施工、建成及其后期缺陷修复工作。
5.供应商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生产。
(1)供应商对施工场地周边一定范围环境负有责任,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各类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运输建筑材料、垃圾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向采购人、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
(3)因项目实施期间,四楼区域仍将维持正常运行,为减少对正常办公秩序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措施要求进行防扬尘、防噪音管控,合理安排施工材料运输计划,避免干扰现场采购人正常工作运行。
(4)现场施工按《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加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供应商应教育其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供应商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包括采购人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施工区的安全保护工作。供应商必须注意保护工地周边人员、财产的安全,防止因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不当使周边人员、财产遭受损失。供应商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杭州市建委颁布的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在施工现场做好警戒告示牌和围栏等设施,作好警示安全工作。
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进场后直至施工完成、竣工验收移交采购人之前,对施工区域的各项设施完好性及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出现安全事故(包括导致其他第三方人员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及赔偿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供应商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人员、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本工程完工后,除竣工图纸外,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全套竣工资料,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向采购人提供4份竣工结算报告书、竣工归档资料,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符合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
(6)在符合本项目总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材料供应计划和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如果进度有滞后时,供应商应采取相关措施保证进度满足总工期。劳动力的投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种齐全。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7)供应商现场施工应具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措施,如地面工程(地砖、人造石、地胶板)、墙面工程(涂料、抛光砖、烤漆饰面板、轻钢龙骨隔墙)、安装工程(水、电、暖通)等。
(8)施工现场区域围挡布置、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合理,材料区、施工区合理布置、划分。
(9)现场施工按照杭州市当地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10)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成品保护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在做好自身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应配合做好对原有设施的保护工作,若因供应商原因破坏,则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如因为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且不受合同总价限制。
(11)按《杭州市建筑工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工程交接完成后,2天内应清除掉现场内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供应商的设备和多余材料、生活垃圾和废物。如供应商交工2天后仍不清除、修复,采购人可自行完成,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工程管理的文明、安全、卫生、廉政制度,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13)供应商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工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
(14)供应商应迅速有序地将其所购的材料运至现场,并承担其施工范围内全部试样、试验的费用;当供应商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采购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
(15)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监理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督、检查提供便利;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标准,供应商应按质量要求积极返工、整改、直到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16)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停工及整理现场卫生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响应。
(17)在现有设计图纸基础上(包括工序和材料),供应商按照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包括目前已经颁布但是尚未开始正式实施的技术规范)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
6.供应商建立项目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
7.供应商负责施工场地、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原材料等的施工保障。
8.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不符合工程技术标准的;
(2)偷工减料的;
(3)不按图施工的;
(4)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的;
(5)不文明安全施工的;
(6)不服从现场指挥的;
(7)工程转包或除拆除工作外的分包。
(8)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工程管理要求
1.项目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项目经理1人,劳动力的投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种齐全。
(2)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并具有装修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3)其余管理人员需具有装修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2.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
本项目各项由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材料,相关材料采用中档以上材质、品牌,在采购前报采购人、监理确认。供应商根据工期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材料供应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不受材料供应的影响。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在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五)投标人无失信行为的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考https://www.gsxt.gov.cn网站“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查询)
(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参考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行贿行为”)
(七)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八)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方式及安排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评审时间:2023年6月,具体时间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邮件形式发放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
(三)评审地点: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61号四楼)。
四、报名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17时00分前接受供应商报名(报名成功以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收到完整报名资料为准)。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邮箱发送完整的报名资料: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盖章pdf格式扫描件。
2.保密承诺书盖章pdf格式扫描件。
相关格式:
保密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参加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管部办公室修缮项目(项目编号:CYKJ-ZHB-CDGZ-2023-03)的潜在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不论成交与否,均始终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向新闻媒体或任何机构、个人泄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并承担由于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应就相关问题向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3.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姓名、邮箱、手机、座机、办公地址),联系人邮箱和报名邮箱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引起的报名有效性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word格式)。
4.其他基本信息(word格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成立日期

核准日期

注册资本

营业期限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份占比(%)

(三)报名邮件命名: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管部办公室修缮项目供应商征集—XXX公司(公司全称)报名资料。
(四)供应商报名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报名截止日到期后,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放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或报名材料未经审核通过,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磋商现场递交。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161号四楼
联系人:俞钢
联系电话:0571-87211093
邮    箱:yug_h@cbcc.cn
  杭州城银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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