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新区澳门路道路工程(沂河路-长安路)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河新区澳门路道路工程(沂河路-长安路)EPC总承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沂河新区,南起沂河路,北至长安路,全长1555.212m,红线宽度40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线为双向6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23000万元。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电力土建工程及绿化工程。
(1)设计包括: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专项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施工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5工期:10个月,均包含设计期、施工工期等,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划分。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承揽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②拟承揽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具有相应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个且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3.5本项目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下载。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13869913199@139.com。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3、逾期签到或者未签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采用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6日,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投标申请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30时。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上传或者未在系统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沂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0539-88014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沂河新区名都国际412室
联 系 人:高工 电话:13869913199
电子邮箱:13869913199l@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