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荣昌区人民医院体外循环管路(一次性使用体腔热灌注治疗管道组件)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1600.00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0.00元
招标联系人谢方燕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对 荣昌区人民医院体外循环管路(一次性使用体腔热灌注治疗管道组件)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6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6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技术参数:
1、包装材质为纸塑包装;
2、产品由动、静脉管、加热管、补充液管、滤器转接头、输液转接头、超滤管、透析液管、排出管等组成,一次性无菌使用;
3、产品材质为医用聚氯乙烯或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更高级医用材料制造;
4、药液袋容量为5000ml,管路内径为4.8mm,外径为8.0mm;
5、各连接处能承受15N的静态轴向拉力持续15S,无断裂和脱落;
6、管路最大工作正压为500mmHg(66.5Kpa)-500mmHg(66.7Kpa),工作负压为300mmHg(39.9Kpa)-300mmHg(-40kpa);
7、化学有机溶剂粘合剂环己酮每套产品残留量小于50mg;
8、产品无菌、无热源,采用环氧乙烷灭菌;
9、可配套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体腔热灌注治疗机(HGGZ-103)使用。
¥1,600.00 1(批)
¥1,6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特定资格要求:2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特定资格要求:3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26 12: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一)交货时间: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SPD平台配送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结算价=各耗材的成交单价×每批次送货数量(需出示采购人验收的签收单)。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重庆市药交网交易平台上提交当月度供应的货物货款的发票,采购人确认发票之日起6-8个月付款。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人按照成交单价向成交供应商实施采购,根据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配送,成交供应商未按时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记成交供应商配送不及时一次并罚款5000元。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谢方燕
联系电话:
4633136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谢方燕
联系电话:
462647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