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更换发光招牌字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更换发光招牌字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广中医三院总【2024】02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更换发光招牌字项目
首次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gzhtcm3.com/info/1064/5462.htm。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二、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清单”中的“材质及制作工艺要求”及“注:”已变更,详见公告附件(附表1)。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现变更为:“★三、技术要求”。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1.本项目所有采用的亚克力材料、金属材料、不锈钢型材、铝合金型材、非金属材料、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有关材料的国家环境保护或行业标准”现变更为:“1.本项目所有采用的亚克力材料、金属材料、不锈钢型材、铝合金型材、非金属材料、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有关材料的国家环境保护或行业标准。其中铝板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中茂、招发、中航;面漆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立邦、紫荆花、多乐士专业。”。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3.所有不锈钢构件采用国标304号不锈钢;标识内藏发光光源采用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现变更为:“3.所有不锈钢构件采用国标304号不锈钢。”。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新增“7.每个字灯组件:灯珠为12V、9mm、灯距根据字的大小调整适当间距(≤2.8CM),灯珠防水,保质期2年;光源芯片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台湾晶元、国金、蓝景;电气线路为护套线,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广州电缆厂、广东电缆、广州明兴;变压器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西门子、施耐德、ABB、蓝景;电气元器件防水等级不低于IP65,保质期2年。”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4.质保期:至少两年,”现变更为“4.质保期:两年”。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3%进行收取”现变更为“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进行收取”。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9.成交供应商在须向采购人提供高空作业资质、电工证等上岗证(持证上岗)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变更为“9.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作业安装人员高空作业资质、电工证等上岗证(持证上岗)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根据医院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变更为“10.根据医院相关管理办法规定”。
原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一、合同标的”、“采购清单”中的“材质及制作工艺要求”已变更,详见公告附件(附表2)。
原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九、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现变更为“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务后勤部
联系人:郭老师(020-22292780)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务后勤部
2024年8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广中医三院总【2024】02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更换发光招牌字项目
首次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gzhtcm3.com/info/1064/5462.htm。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二、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清单”中的“材质及制作工艺要求”及“注:”已变更,详见公告附件(附表1)。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现变更为:“★三、技术要求”。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1.本项目所有采用的亚克力材料、金属材料、不锈钢型材、铝合金型材、非金属材料、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有关材料的国家环境保护或行业标准”现变更为:“1.本项目所有采用的亚克力材料、金属材料、不锈钢型材、铝合金型材、非金属材料、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应符合有关材料的国家环境保护或行业标准。其中铝板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中茂、招发、中航;面漆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立邦、紫荆花、多乐士专业。”。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3.所有不锈钢构件采用国标304号不锈钢;标识内藏发光光源采用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现变更为:“3.所有不锈钢构件采用国标304号不锈钢。”。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三、技术要求”、新增“7.每个字灯组件:灯珠为12V、9mm、灯距根据字的大小调整适当间距(≤2.8CM),灯珠防水,保质期2年;光源芯片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台湾晶元、国金、蓝景;电气线路为护套线,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广州电缆厂、广东电缆、广州明兴;变压器参考品牌优于或相当于西门子、施耐德、ABB、蓝景;电气元器件防水等级不低于IP65,保质期2年。”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4.质保期:至少两年,”现变更为“4.质保期:两年”。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3%进行收取”现变更为“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进行收取”。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9.成交供应商在须向采购人提供高空作业资质、电工证等上岗证(持证上岗)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变更为“9.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作业安装人员高空作业资质、电工证等上岗证(持证上岗)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第“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根据医院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变更为“10.根据医院相关管理办法规定”。
原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一、合同标的”、“采购清单”中的“材质及制作工艺要求”已变更,详见公告附件(附表2)。
原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九、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现变更为“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务后勤部
联系人:郭老师(020-22292780)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总务后勤部
2024年8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