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管路系统手控技术服务环境标志产品进口品牌电机脚踏遥控器超温自动保护装置多种通讯接口装卸机械安装图自定义托腿架手术器械RS232串口液体灭菌温度传感器过流保护装置前倾维护升温运输蹬脚板拥有一套完善的后台自校准系统备品备件托膀进口设备脉动真空消毒机辅件注水门罩底座多功能产床嵌入式工业专用CPU橡胶主机水位检测报警功能配件搁臂架腿板外折结束售后服务温控模式背板下折流程控制控制系统压力表脚踏控制器防干烧保护装置系统安装图进口产品背板上折集成FLASH存储器程序系统内置微型热敏打印机U型搁架加搁栅不锈钢污物盆易损件环保产品节能产品附件正压脉冲床身设计辅助台准备自带蒸汽发生器流通干燥灭菌程序数字I/O口安全保护内置RS232接口系统使用培训排气模式排汽温度指示器工业以太网安全阀妇科检查床可编程控制器PCB板刹车装置液晶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织物可折叠式拉手杆压力传感器控制技术协助脉动真空灭菌器传感器故障自检超压自动泄放装置床垫进口电磁阀单温度控制保养升级服务静态RAM零部件全长密封门非液体手持遥控器床面骨架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安装调试控制阀门
金额
32.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hdzfcg2021–27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赵馨妤0902-2235533
招标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珂0902-2258578
中标公司新疆溯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HHDZFCG2021-27
二、项目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 妇科检查床 1 张,脉动真空消毒机 1 台,多功能产床 2 台 | 1 | 批 | 最终报价:323000(元) | 新疆溯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密市回城乡阿勒吞村2队 | 91652201328908469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 1 | 323000 | 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霞,李长青,呼建平,殷新疆,周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中标金额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哈密市新民六路37号
联系方式:0902-2235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0902-2258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珂
电 话:0902-2258578
附件信息: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招标文件.doc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招标文件.doc
265K
附件下载: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招标文件.doc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
(编号:ZHHDZFCG2021 – 27)
工程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建设单位: 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赵馨妤 联系电话: 18154893731
招标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高存军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秦珂 联系电话: 15909029968
目 录
附件:(投标书格式)
附件一 投标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附件四 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 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六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附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九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项目编号:ZHHDZFCG2021 – 27 |
2 | 项目采购预算:400000元 妇科检查床100000元;脉动真空消毒机100000元;多功能产床200000元; |
3 | 采购人名称: 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馨妤 联系电话:18154893731 |
4 | 采购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
5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入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帐 号:3011 0001 09200043 096 须以网银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账户汇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
6 | 资格要求:【开标时携带以下原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 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7、 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以上有效证件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相同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者投标书中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有缺项漏项者,将否决其投标。 |
7 | 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 |
8 | 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 |
9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 月13 日 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
10 | 投标文件的数目:正本壹份、副本三份。【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 |
11 | 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
12 | 开标日期:2021年08 月13 日 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
13 |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
14 | 数量调整:投标总价的±10%,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条。 |
15 | 交货期:60天 ; 如不满足此项要求,将视为重大偏离。 |
16 | 付款方式: 合同内约定 |
17 | 质保期:2年。 |
18 | 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19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
20 | 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另外,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 “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1 | 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23 | 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招标公告
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ZHHDZFCG2021 - 27
二、项目概况: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妇科检查床 | 1 | 张 | 详见招标文件 | |
脉动真空消毒机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多功能产床 | 2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
四、资金来源:援疆资金
五、招标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包含的内容;
六、交货期:60天。
七、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 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
5、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 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至13:30 —下午 16:00 至 19:00(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财务审报告),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费: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单位名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301100010920004309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行 号:102884000049
注: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2.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4.汇款后需到公司换取收据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十一、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1年08月13日16 : 30 (北京时间)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开标。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建设单位: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赵馨妤
联系电话:18154893731
2、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珂
联系电话:0902-2258578
3、监督单位: 哈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阿瓦古丽
联系电话:0902-2233397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合格的供应商
1.1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技术规范,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的国内货物制造商、经销商,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1.2 凡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际或国内相应的招标货物制造资质等级,信誉可靠,且应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义务的能力。
1.3 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的规定。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不符合1.1、1.2、1.3、1.4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 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商、经销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有关中标人。
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
3. 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3.2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3.2.1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
3.2.3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二、 招 标 文 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4.1.1 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 招标公告
4.1.3 投标须知
4.1.4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1.5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投标书格式)
附件一 投标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附件四 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 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六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附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九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投标文件的编写
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内容:
8.1.1 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 企业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4) 提供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含厂家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5)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9)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
(10)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1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1.2 商务投标书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 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计划
(6) 若为进口产品(含主要配件),须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1.3 技术投标书
(1) 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对外印刷的宣传彩页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
(2) 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4) 产品样册、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及产品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2 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9. 投标书格式
9.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
10. 投标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10.2 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优惠声明需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填写。
10.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
10.3.1 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
10.3.2 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备件费用。
10.3.3 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费用。
10.3.4 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 投标货币
11.1 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
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
13.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3.3.1 投标货物的试(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复印件);
13.3.2 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
13.3.3 荣获产品质量、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3.3.4 有关的产品样册、手册、图纸和资料;
13.3.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
15.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份数。
1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15.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5.3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
15.4 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5.5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15.6 供应商可根据投标货物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4份纳入投标书中。
15.7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粘本,不允许任何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活页方式装订视为投标无效。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支付提交。由供应商按第一章《招标书》中明确的银行、帐号,并按要求的数额办理,交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6.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该项目评标公示期满后,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由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账户信息:行名、行号、户名、账号;
16.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6.5.1 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16.5.2 如果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6.5.3 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 按29条规定签定合同;
b. 第32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c.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信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7.2 供应商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在信袋内,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 所有投标文件信袋封口处均应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写明:
⑴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⑵项目名称:
⑶招标编号:
⑷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⑸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正本”,“副本”, “开标一览表”。
17.4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
1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8.1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
18.2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9.1 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手中。
19.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19.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9.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⑴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
21. 开标
21.1 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1.2 开标时,供应商须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条要求的证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21.3 开标时唱《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数量和投标价格等在唱标时一并唱出。
21.4 唱标完毕后,如果供应商对所唱《开标一览表》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专家和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22 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专家和监标人员签字,作为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评标和定标
23. 评标原则
23.1 本项目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2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3.3 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23.4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3.5 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
24. 评标方法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24.3 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4 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24.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24.5.1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4.5.2 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含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
24.6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24.6.1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
24.6.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4.6.3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4.6.4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24.6.5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24.6.6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24.6.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4.6.8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6.9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
24.6.10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4.6.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7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24.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7.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供应商确认,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其投标无效。
24.7.6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7.7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7.8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4.8 详细评审
24.8.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4.8.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45%,其中价格满分为30分,商务条件满分为15分;技术部分权重占55%,满分为55分。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
具体分值见下表: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商务部分45分 | 价格 |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
商务部分45分 | 交货期 | 2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得2分。 | |
商务部分45分 | 业绩 | 6分 | 投标企业近三年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满分6分。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 | |
商务部分45分 | 企业信誉综合信用评价报告 | 5分 | 出具的信用报告所评定信用等级评分: 1、信用等级为AAA级,得5分; 2、信用等级为AA级,得4.5分;3、信用等级为A级,得4分; 4、信用等级为BBB级,得3.5分;5、信用等级为BB级,得3分; 6、信用等级为B级,得2.5分;7、信用等级为CCC级,得2分; 8、信用等级为CC级,得1.5分;9、信用等级为C级,得1分;10、信用等级为D级,取消其投标资格;11、未提供信用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45分 | 标函质量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的完整性等编排规范的得2分。 |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技术部分55分 | 技术参数响应 | 25分 | 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技术参数不满足条款的每偏离一条扣除3分;其他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除1分,最低得0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技术支持资料 | 6分 | 技术支持资料由专家按资料的完整度酌情打分,核心设备有技术支持资料的得6分,无技术支持资料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实用性 | 10分 | 产品性能综合评价优秀的7-10,综合评价良4-6分,综合评价一般0-3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故障响应 | 2分 | 故障响应时间、维修处理措施的承诺及内容符合招标文件。 |
技术部分55分 | 辅件 | 2分 | 所配备的辅件、附件、零部件的供应情况及耐用性和使用寿命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耐用性测试有效证明文件。 |
技术部分55分 | 售后服务 | 10分 | 售后服务内容及机构设置、人员是否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价,优秀的4-5,综合评价良2-3分,综合评价一般0-1分。 省内内设有固定的专业维修站或办事处,制造商在省内设有分支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满足要求的2分 制造商在省内至少有3名及以上的工程师身份证、在职证明(相关驻场证明文件)。满足要求的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24.8.2.1 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
评标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数性修正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24.8.2.2 在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8.2.3 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等因素;设备故障率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业绩应当考虑供应商近三年的类似销售业绩,以确定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等。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
24.8.2.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价格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技术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注:1、供应商须提供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供应商提供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4.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 供应商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 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8.3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综合评审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成为中标候选人。
24.8.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8.5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4.8.6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均超出采购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5.2 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5.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5.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6.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 中标通知
27.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28. 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招标方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
29.2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9.3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9.4 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29.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30. 合同的组成
30.1 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0.1.1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补遗文件;
30.1.2 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30.1.3 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30.1.4 中标通知书。
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1. 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
九、其他事项
32. 中标服务费
32.1 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
32.2 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
33.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4. 为了做好投标工作,供应商应组织有关商务和技术人员,认真解答或澄清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
所有与本标书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新疆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秦珂
电 话:15909029968 传 真:0902-2258578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妇科检查床(一张)脉动真空消毒机(一台)多功能产床(2台)
妇科检查床
一、商务部分:
1、知名品牌。(提供相关证书)
2、在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能提供完善的培训、保养、维修服务。
3、产品通过CE认证。
二、性能要求:
1.床面骨架为优质钢材制作。
2.底座为高强度ABS一次成型,具有耐腐蚀,易清洗等特点。
3.床垫采用高密度记忆海绵一次成型,无缝隙,软垫保证病人均匀受力。防静电、防水、易清洗、消毒。
4.进口品牌电机控制各种动作。具有一键复位功能
5.手持遥控器及脚踏控制器、相互独立,方便操作。
6.托腿架可电动上下折。
7.配有全不锈钢隐藏式辅助台及隐藏式不锈钢污物盆,使用方便简洁,不占空间。
8.配有刹车装置,方便手术台移位。
三、技术规格:
全 长 1270±50mm 宽550±30mm
升降范围 (720-1000)±50mm
前 倾 ≥5° 后 倾 ≥15°
背板上折 ≥60°
托腿架电动折转≥40°
辅助台(350×480)±20mm
电源电压:AC 220V±22V 50Hz±1Hz
四、基本配置:
主机 1台 、 托腿架 1付、 拉手杆 1付、不锈钢污物盆 1只 、 手控、脚踏遥控器各 1个 、电源线 1根、托膀 1付 。
脉动真空灭菌器
一:设备参数及配置
一、技术要求
1主体
1)容积:≥300L
2)材质:内壳06Cr19Ni10不锈钢
3)夹层:整体式夹层,材料为Q245R,可特制06Cr19Ni10
4)设计压力:≥-0.1~0.28Mpa
5)设计温度:150℃
6)使用寿命:≥8年(16000次灭菌循环)
7)主体保温:≥10mm玻璃棉
8)测试接口:标准Rc1验证口,可特制其它尺寸测试接口
2密封门
1)门数量:单门
2)门板:拉伸板,材料厚度≥8mm
3)材质:06Cr19Ni10不锈钢
4)开关门方式:多点压合,辐射式门闩结构
5)安全联锁: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
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
6)门密封方式采用透明医用硅橡胶模压而成。
7)门罩:采用玻璃钢高效隔热材料模具成型
3管路系统
控制阀门:进口电磁阀
1)蒸汽产生方式:自带蒸汽发生器无需外接蒸汽源
2)注水排水方式:自动注水,程序运行期间可补水
3)压力表:量程:-0.1~0.3MPa 精度等级:≤1.6级,并提供证明材料
4) 安全阀全启式安全阀
4控制系统
1) 控制方式:
1、可编程控制器控制,高性能、高效率、C语言编程的嵌入式单板控制器;
2、采用美国Z-WORLD公司嵌入式工业专用CPU为核心单元,集成FLASH存储器,静态RAM,数字I/O口,RS232串口和一个10M的工业以太网(选配);
3、极低的功耗,最大≤5W,极低的对外电磁干扰(EMI);
4、采用高级语言-C语言编程,功能强大,支持uC/OS-Ⅱ实时多任务;
5、PCB板采用军工级三防处理,工作温度在-40~85度范围,可在恶劣的工业环境中长期稳定工作;
6、带有多种通讯接口支持MODBUS_TCP、MODBUS_ASCII/RTU及多种自定义协议;
7、165V~240V宽电压范围;可选配压力传感器控制
2)界面显示:
液晶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触摸屏可实时显示温度、压力、时间、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显示精度≤0.1℃;
灭菌程序的压力、温度、时间值可根据需要在触摸屏上自行设定;
抗干扰能力强,适用于相对湿度≥85%的环境下使用;
触摸屏显示当前工作阶段、工作状态和阶段信息;
触摸屏操作,操作方便快捷;
3)流程控制:准备、正压脉冲、升温、灭菌、排汽、干燥、结束,全过程自动控制,有低温、高温报警和误操作保护,具有多档低温补偿功能;
4)传感器故障自检及保护功能设备自动检测传感器故障,并在触摸屏上显示报警信息
5)报警显示出现故障时,触摸屏显示报警名称,蜂鸣报警30S,可随时被消除
6)干燥模式流通干燥
7)排气模式具有快排、慢排、不排3种排气方式,避免液体灭菌时液体的溢出
8)水位检测报警功能灭菌器内水位未达到规定水位,低水位报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9)温度指示器A级精度温度传感器采集温度,显示精确度0.1℃
10)温控模式单温度控制
11)自校准功能拥有一套完善的后台自校准系统,实现压力、温度等系统参数的校准,在不拆分仪器的情况下,使用权限工具可进行现场调节
12)记录方式:内置RS232接口,可选配内置微型热敏打印机,实现数据追溯记录,实现F0值打印
13)权限管理:多级密码权限管理,只有输入正确密码,才能不同权限,进行参数修改
14)安全保护超温自动保护装置: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过低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超压自动泄放装置: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泄压;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流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系统自动切断电源;漏电保护装置:当设备出现漏电故障时,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5程序系统
1)程序名称:设备具有织物、器械、橡胶、液体、自定义等灭菌程序
2) 适用范围非液体程序适用于手术器械、实心裸露器械、A类空腔器械、包装器械、橡胶类负载等的灭菌;液体程序适用于水、培养基等液体的灭菌,排汽阶段慢排汽
3) 织物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4) 器械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5) 橡胶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6) 液体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液体冷却温度:≤80℃
6整体参数
1) 装载装置:U型搁架加搁栅
2) 腔体尺寸(Φ×L):≥Φ632×1000
3) 外形尺寸(L×W×H):≤1400X900X1800
4) 设备重量:≤750kg
5) 设备电源:单相:AC380V,50Hz
6) 设备功率:≤18kVA
多功能产床
一、商务部分:
1、知名品牌。(提供相关证书)
2、在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能提供完善的培训、保养、维修服务。
3、 产品通过CE认证。
二、产品材质及性能要求:
1.床主体采用优质钢材,表面喷塑处理,底座采用高强度ABS一次成型。超宽型及时尚的外观设计,美观大方。底座两侧采用凹槽设计,让医护人员脚部活动更方便舒适。
2.床垫采用高密度记忆海绵一次成型,无缝隙,并采用凹凸人体型原理的设计,保证病人均匀受力和人体的舒适度。
3.采用三段式床身设计:背部段、臀部段、腿部段。
4.采用进口电动液压控制系统,双控制器控制各种动作。(提供相关证明)
5.配有不锈钢污物盆及其它附件,可下折放置,使用方便简洁。
6.配有搁臂架,折叠后可做护栏。
7.腿板可做辅助台,可外折、可拆卸。
8.配有可折叠式拉手杆,位置前后可调。
9.配有刹车装置,方便手术台移动。
三、技术规格:
长1950±50mm 宽700±20mm
床面最低最高(650-920mm)±50mm
前倾≥10°后倾≥12°
背板上折≥70°
背板下折≥5°
腿板外折≥90°(可拆卸)
输入功率:150VA+10%
电源电压:AC 220V±22V 50Hz±1Hz
四、基本配置:
托腿架 1付、 蹬脚板 1付、 拉手杆1付、 不锈钢污物盆1只 、 搁臂架 1付、脚踏遥控器 1个 、手持遥控器 1个 、 电源线 1根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
1.1 卖方应严格按照系统制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出厂前卖方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照产品原产地国家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证明书后,方能出厂。
1.2 卖方对系统制造质量负责,在买方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正确的安装维护及存放的情况下,卖方应保证所供系统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内无故障,如确因设计和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并非因维护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应按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派人抵达系统使用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卖方应对所供应系统的外协、外购件质量负责,其负责期限和责任范围等同于1.2条款的约定。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外购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证明文件。
1.4 卖方单位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应是最新的,并且已有运行3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并附有证明文件。
2.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到达项目现场费用负担
2.1 运输方式由卖方决定、由卖方办理,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2 买方负责接收货物。卖方应将领货凭证及时交寄给收货人。因卖方未能及时准确地将领货凭证递交收货人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按实际数额赔偿。
3. 安装及验收
3.1 卖方须按标书规定的技术需要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是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的全新产品。投标文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相互补充。
3.2 到货后由卖方免费负责安装,由买方、卖方和商检、质检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招标文件采购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并满足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方可验收合格。全部费用由卖方负责。货物需国家有关部门强制验收的,供需双方不得私自处理验收。
3.3 安装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系统安装图;
(2)系统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系统及系统安装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手册;
(6)操作手册;
(7)维修保养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安装及验收报告
(10)产品出厂合格证
4. 结算方式
4.1 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支票、电汇或汇票。
4.3 货款的支付
4.3.1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4.3.2 买方将鼓励供应商提出更有利于买方的结算方式。
4.3.3 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核后付款:
(1)全额发票;
(2)验收文件。
5. 合同的生效
5.1 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并按第4条款的付款方式履行合同。
5.2 若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端提交给合同履约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6. 交货期60天。
7. 变更指示及合同修改
7.1 买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如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到买方变更指示的3日内提出书面调整要求。
7.2 无论何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8.技术培训要求
8.1 卖方负责对买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系统安装、操作、维护和保养的技术培训,实践操作在本地区的安装现场。培训标准应达到能维护系统的常规运行、检测并排除小型故障. 须提供技术培训,包括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系统正常使用后,在半年内派专人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 售后服务
9.1质保期: 2年
9.2 产品安装后双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本章第3条款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仪器,买方在验收合格后将仪器归还卖方。
9.3 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提供所涉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如“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请根据文件要求。
9.4 在产品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终身服务作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卖方在疆应有常设或指派的法定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安装维修人员应是卖方派出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10. 备品备件
10.1 应保证终身提供该系统的所有维修零备件。
10.2 卖方须提供备件的名称、价格及有效期,保证供货期等。
11.质保
11.1质保期即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算起,详细质保时间参照相应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部件及维修。如果由于卖方责任致使系统不能验收,此质保期顺延。
12. 其它事项
12.1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为最终价格,已包含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卖方的现场验收、安装调试费、现场服务费等各项费用。
12.2 在系统明显位置装有固定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系统名称和型号规格
C、制造厂产品编号
D、出厂日期
附件:投标书格式
项目
投标书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单 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书
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明细见投标产品名称数量报价表。
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
⒊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
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⒍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⒎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
⒏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⒐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人,本承诺依然有效。)
⒑综合说明:
(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
(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
(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5)技术服务。
(6)运输方式。
(7)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
(8)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9)其它。
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该同志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票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职务: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致: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 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自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 项目,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 份正本, 份副本。
2)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同时附上我公司近二年的财务报表。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
供应商: (公章) .
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宝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件五
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项目经办人:
日 期:
附件六
开 标 一 览 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编号:
投标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大写) |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注:1、请单独封装一份在信袋内。
2、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0.2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分项报价表
(此表参照下表由各供应商按照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 编号: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标明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及品牌 | 备 注 |
1 | (所投的全部货物内容) | ||||||
2 | … | ||||||
3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 | |||||||
合计总价(元)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各包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八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名称 | 响应/偏离 |
(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九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 | 响应/偏离 |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十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地区 | 项目名称 | 中标内容 | 数量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
(编号:ZHHDZFCG2021 – 27)
工程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建设单位: 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赵馨妤 联系电话: 18154893731
招标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高存军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秦珂 联系电话: 15909029968
目 录
附件:(投标书格式)
附件一 投标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附件四 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 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六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附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九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项目编号:ZHHDZFCG2021 – 27 |
2 | 项目采购预算:400000元 妇科检查床100000元;脉动真空消毒机100000元;多功能产床200000元; |
3 | 采购人名称: 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馨妤 联系电话:18154893731 |
4 | 采购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
5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入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帐 号:3011 0001 09200043 096 须以网银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账户汇出,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
6 | 资格要求:【开标时携带以下原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 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7、 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以上有效证件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相同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者投标书中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有缺项漏项者,将否决其投标。 |
7 | 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 |
8 | 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 |
9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 月13 日 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
10 | 投标文件的数目:正本壹份、副本三份。【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 |
11 | 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
12 | 开标日期:2021年08 月13 日 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
13 |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
14 | 数量调整:投标总价的±10%,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条。 |
15 | 交货期:60天 ; 如不满足此项要求,将视为重大偏离。 |
16 | 付款方式: 合同内约定 |
17 | 质保期:2年。 |
18 | 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19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
20 | 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另外,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 “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1 | 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
23 | 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招标公告
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ZHHDZFCG2021 - 27
二、项目概况: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妇科检查床、脉动真空消毒机、多功能产床】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妇科检查床 | 1 | 张 | 详见招标文件 | |
脉动真空消毒机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
多功能产床 | 2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
四、资金来源:援疆资金
五、招标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包含的内容;
六、交货期:60天。
七、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 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
5、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 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至13:30 —下午 16:00 至 19:00(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财务审报告),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费: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单位名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301100010920004309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行 号:102884000049
注: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2.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4.汇款后需到公司换取收据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十一、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1年08月13日16 : 30 (北京时间)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楼1003室开标。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建设单位: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赵馨妤
联系电话:18154893731
2、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珂
联系电话:0902-2258578
3、监督单位: 哈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阿瓦古丽
联系电话:0902-2233397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合格的供应商
1.1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技术规范,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的国内货物制造商、经销商,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1.2 凡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际或国内相应的招标货物制造资质等级,信誉可靠,且应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义务的能力。
1.3 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的规定。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不符合1.1、1.2、1.3、1.4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 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商、经销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有关中标人。
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
3. 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3.2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3.2.1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
3.2.3 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二、 招 标 文 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4.1.1 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 招标公告
4.1.3 投标须知
4.1.4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1.5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投标书格式)
附件一 投标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附件四 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 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六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附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九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投标文件的编写
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内容:
8.1.1 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 企业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4) 提供厂家的产品授权书【含厂家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5)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9)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
(10)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1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1.2 商务投标书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4)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 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计划
(6) 若为进口产品(含主要配件),须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1.3 技术投标书
(1) 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对外印刷的宣传彩页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
(2) 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4) 产品样册、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及产品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2 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9. 投标书格式
9.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
10. 投标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10.2 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优惠声明需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填写。
10.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
10.3.1 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
10.3.2 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备件费用。
10.3.3 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费用。
10.3.4 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 投标货币
11.1 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
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
13.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3.3.1 投标货物的试(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复印件);
13.3.2 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
13.3.3 荣获产品质量、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3.3.4 有关的产品样册、手册、图纸和资料;
13.3.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
15.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份数。
1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15.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5.3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
15.4 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5.5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15.6 供应商可根据投标货物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4份纳入投标书中。
15.7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粘本,不允许任何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活页方式装订视为投标无效。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电汇、网银支付提交。由供应商按第一章《招标书》中明确的银行、帐号,并按要求的数额办理,交到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6.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该项目评标公示期满后,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由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账户信息:行名、行号、户名、账号;
16.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6.5.1 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16.5.2 如果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6.5.3 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 按29条规定签定合同;
b. 第32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c.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信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7.2 供应商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在信袋内,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 所有投标文件信袋封口处均应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写明:
⑴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⑵项目名称:
⑶招标编号:
⑷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⑸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正本”,“副本”, “开标一览表”。
17.4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
1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8.1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
18.2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9.1 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手中。
19.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19.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9.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⑴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
21. 开标
21.1 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1.2 开标时,供应商须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条要求的证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21.3 开标时唱《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数量和投标价格等在唱标时一并唱出。
21.4 唱标完毕后,如果供应商对所唱《开标一览表》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专家和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22 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专家和监标人员签字,作为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评标和定标
23. 评标原则
23.1 本项目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2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3.3 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23.4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3.5 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
24. 评标方法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24.3 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4 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24.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24.5.1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4.5.2 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含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
24.6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24.6.1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
24.6.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4.6.3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4.6.4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24.6.5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24.6.6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24.6.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4.6.8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6.9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
24.6.10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4.6.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7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24.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7.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供应商确认,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其投标无效。
24.7.6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7.7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7.8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4.8 详细评审
24.8.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4.8.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45%,其中价格满分为30分,商务条件满分为15分;技术部分权重占55%,满分为55分。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
具体分值见下表:
商务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商务部分45分 | 价格 |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
商务部分45分 | 交货期 | 2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优于得2分。 | |
商务部分45分 | 业绩 | 6分 | 投标企业近三年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满分6分。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计分。 | |
商务部分45分 | 企业信誉综合信用评价报告 | 5分 | 出具的信用报告所评定信用等级评分: 1、信用等级为AAA级,得5分; 2、信用等级为AA级,得4.5分;3、信用等级为A级,得4分; 4、信用等级为BBB级,得3.5分;5、信用等级为BB级,得3分; 6、信用等级为B级,得2.5分;7、信用等级为CCC级,得2分; 8、信用等级为CC级,得1.5分;9、信用等级为C级,得1分;10、信用等级为D级,取消其投标资格;11、未提供信用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45分 | 标函质量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的完整性等编排规范的得2分。 |
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技术部分55分 | 技术参数响应 | 25分 | 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技术参数不满足条款的每偏离一条扣除3分;其他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除1分,最低得0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技术支持资料 | 6分 | 技术支持资料由专家按资料的完整度酌情打分,核心设备有技术支持资料的得6分,无技术支持资料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实用性 | 10分 | 产品性能综合评价优秀的7-10,综合评价良4-6分,综合评价一般0-3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故障响应 | 2分 | 故障响应时间、维修处理措施的承诺及内容符合招标文件。 |
技术部分55分 | 辅件 | 2分 | 所配备的辅件、附件、零部件的供应情况及耐用性和使用寿命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耐用性测试有效证明文件。 |
技术部分55分 | 售后服务 | 10分 | 售后服务内容及机构设置、人员是否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价,优秀的4-5,综合评价良2-3分,综合评价一般0-1分。 省内内设有固定的专业维修站或办事处,制造商在省内设有分支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满足要求的2分 制造商在省内至少有3名及以上的工程师身份证、在职证明(相关驻场证明文件)。满足要求的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24.8.2.1 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
评标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数性修正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24.8.2.2 在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8.2.3 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等因素;设备故障率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业绩应当考虑供应商近三年的类似销售业绩,以确定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等。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
24.8.2.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价格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技术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注:1、供应商须提供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供应商提供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4.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 供应商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 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8.3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综合评审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成为中标候选人。
24.8.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8.5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4.8.6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均超出采购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5.2 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5.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5.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6.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 中标通知
27.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28. 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招标方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
29.2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9.3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9.4 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29.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30. 合同的组成
30.1 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0.1.1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补遗文件;
30.1.2 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30.1.3 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30.1.4 中标通知书。
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1. 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
九、其他事项
32. 中标服务费
32.1 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
32.2 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
33.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4. 为了做好投标工作,供应商应组织有关商务和技术人员,认真解答或澄清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
所有与本标书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新疆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十楼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秦珂
电 话:15909029968 传 真:0902-2258578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妇科检查床(一张)脉动真空消毒机(一台)多功能产床(2台)
妇科检查床
一、商务部分:
1、知名品牌。(提供相关证书)
2、在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能提供完善的培训、保养、维修服务。
3、产品通过CE认证。
二、性能要求:
1.床面骨架为优质钢材制作。
2.底座为高强度ABS一次成型,具有耐腐蚀,易清洗等特点。
3.床垫采用高密度记忆海绵一次成型,无缝隙,软垫保证病人均匀受力。防静电、防水、易清洗、消毒。
4.进口品牌电机控制各种动作。具有一键复位功能
5.手持遥控器及脚踏控制器、相互独立,方便操作。
6.托腿架可电动上下折。
7.配有全不锈钢隐藏式辅助台及隐藏式不锈钢污物盆,使用方便简洁,不占空间。
8.配有刹车装置,方便手术台移位。
三、技术规格:
全 长 1270±50mm 宽550±30mm
升降范围 (720-1000)±50mm
前 倾 ≥5° 后 倾 ≥15°
背板上折 ≥60°
托腿架电动折转≥40°
辅助台(350×480)±20mm
电源电压:AC 220V±22V 50Hz±1Hz
四、基本配置:
主机 1台 、 托腿架 1付、 拉手杆 1付、不锈钢污物盆 1只 、 手控、脚踏遥控器各 1个 、电源线 1根、托膀 1付 。
脉动真空灭菌器
一:设备参数及配置
一、技术要求
1主体
1)容积:≥300L
2)材质:内壳06Cr19Ni10不锈钢
3)夹层:整体式夹层,材料为Q245R,可特制06Cr19Ni10
4)设计压力:≥-0.1~0.28Mpa
5)设计温度:150℃
6)使用寿命:≥8年(16000次灭菌循环)
7)主体保温:≥10mm玻璃棉
8)测试接口:标准Rc1验证口,可特制其它尺寸测试接口
2密封门
1)门数量:单门
2)门板:拉伸板,材料厚度≥8mm
3)材质:06Cr19Ni10不锈钢
4)开关门方式:多点压合,辐射式门闩结构
5)安全联锁:压力安全联锁装置:门只有关闭到位,电源才能接通加
热产生蒸汽;内室有压力,门无法打开
6)门密封方式采用透明医用硅橡胶模压而成。
7)门罩:采用玻璃钢高效隔热材料模具成型
3管路系统
控制阀门:进口电磁阀
1)蒸汽产生方式:自带蒸汽发生器无需外接蒸汽源
2)注水排水方式:自动注水,程序运行期间可补水
3)压力表:量程:-0.1~0.3MPa 精度等级:≤1.6级,并提供证明材料
4) 安全阀全启式安全阀
4控制系统
1) 控制方式:
1、可编程控制器控制,高性能、高效率、C语言编程的嵌入式单板控制器;
2、采用美国Z-WORLD公司嵌入式工业专用CPU为核心单元,集成FLASH存储器,静态RAM,数字I/O口,RS232串口和一个10M的工业以太网(选配);
3、极低的功耗,最大≤5W,极低的对外电磁干扰(EMI);
4、采用高级语言-C语言编程,功能强大,支持uC/OS-Ⅱ实时多任务;
5、PCB板采用军工级三防处理,工作温度在-40~85度范围,可在恶劣的工业环境中长期稳定工作;
6、带有多种通讯接口支持MODBUS_TCP、MODBUS_ASCII/RTU及多种自定义协议;
7、165V~240V宽电压范围;可选配压力传感器控制
2)界面显示:
液晶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触摸屏可实时显示温度、压力、时间、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显示精度≤0.1℃;
灭菌程序的压力、温度、时间值可根据需要在触摸屏上自行设定;
抗干扰能力强,适用于相对湿度≥85%的环境下使用;
触摸屏显示当前工作阶段、工作状态和阶段信息;
触摸屏操作,操作方便快捷;
3)流程控制:准备、正压脉冲、升温、灭菌、排汽、干燥、结束,全过程自动控制,有低温、高温报警和误操作保护,具有多档低温补偿功能;
4)传感器故障自检及保护功能设备自动检测传感器故障,并在触摸屏上显示报警信息
5)报警显示出现故障时,触摸屏显示报警名称,蜂鸣报警30S,可随时被消除
6)干燥模式流通干燥
7)排气模式具有快排、慢排、不排3种排气方式,避免液体灭菌时液体的溢出
8)水位检测报警功能灭菌器内水位未达到规定水位,低水位报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9)温度指示器A级精度温度传感器采集温度,显示精确度0.1℃
10)温控模式单温度控制
11)自校准功能拥有一套完善的后台自校准系统,实现压力、温度等系统参数的校准,在不拆分仪器的情况下,使用权限工具可进行现场调节
12)记录方式:内置RS232接口,可选配内置微型热敏打印机,实现数据追溯记录,实现F0值打印
13)权限管理:多级密码权限管理,只有输入正确密码,才能不同权限,进行参数修改
14)安全保护超温自动保护装置: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过低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超压自动泄放装置: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泄压;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流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系统自动切断电源;漏电保护装置:当设备出现漏电故障时,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5程序系统
1)程序名称:设备具有织物、器械、橡胶、液体、自定义等灭菌程序
2) 适用范围非液体程序适用于手术器械、实心裸露器械、A类空腔器械、包装器械、橡胶类负载等的灭菌;液体程序适用于水、培养基等液体的灭菌,排汽阶段慢排汽
3) 织物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4) 器械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5) 橡胶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6) 液体程序灭菌温度设定范围:≥100℃~150℃
灭菌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干燥时间可设范围:≥0~7200秒
液体冷却温度:≤80℃
6整体参数
1) 装载装置:U型搁架加搁栅
2) 腔体尺寸(Φ×L):≥Φ632×1000
3) 外形尺寸(L×W×H):≤1400X900X1800
4) 设备重量:≤750kg
5) 设备电源:单相:AC380V,50Hz
6) 设备功率:≤18kVA
多功能产床
一、商务部分:
1、知名品牌。(提供相关证书)
2、在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能提供完善的培训、保养、维修服务。
3、 产品通过CE认证。
二、产品材质及性能要求:
1.床主体采用优质钢材,表面喷塑处理,底座采用高强度ABS一次成型。超宽型及时尚的外观设计,美观大方。底座两侧采用凹槽设计,让医护人员脚部活动更方便舒适。
2.床垫采用高密度记忆海绵一次成型,无缝隙,并采用凹凸人体型原理的设计,保证病人均匀受力和人体的舒适度。
3.采用三段式床身设计:背部段、臀部段、腿部段。
4.采用进口电动液压控制系统,双控制器控制各种动作。(提供相关证明)
5.配有不锈钢污物盆及其它附件,可下折放置,使用方便简洁。
6.配有搁臂架,折叠后可做护栏。
7.腿板可做辅助台,可外折、可拆卸。
8.配有可折叠式拉手杆,位置前后可调。
9.配有刹车装置,方便手术台移动。
三、技术规格:
长1950±50mm 宽700±20mm
床面最低最高(650-920mm)±50mm
前倾≥10°后倾≥12°
背板上折≥70°
背板下折≥5°
腿板外折≥90°(可拆卸)
输入功率:150VA+10%
电源电压:AC 220V±22V 50Hz±1Hz
四、基本配置:
托腿架 1付、 蹬脚板 1付、 拉手杆1付、 不锈钢污物盆1只 、 搁臂架 1付、脚踏遥控器 1个 、手持遥控器 1个 、 电源线 1根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
1.1 卖方应严格按照系统制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出厂前卖方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照产品原产地国家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证明书后,方能出厂。
1.2 卖方对系统制造质量负责,在买方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正确的安装维护及存放的情况下,卖方应保证所供系统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内无故障,如确因设计和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并非因维护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应按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派人抵达系统使用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卖方应对所供应系统的外协、外购件质量负责,其负责期限和责任范围等同于1.2条款的约定。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外购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证明文件。
1.4 卖方单位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应是最新的,并且已有运行3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并附有证明文件。
2.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到达项目现场费用负担
2.1 运输方式由卖方决定、由卖方办理,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2 买方负责接收货物。卖方应将领货凭证及时交寄给收货人。因卖方未能及时准确地将领货凭证递交收货人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按实际数额赔偿。
3. 安装及验收
3.1 卖方须按标书规定的技术需要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是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的全新产品。投标文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相互补充。
3.2 到货后由卖方免费负责安装,由买方、卖方和商检、质检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招标文件采购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并满足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方可验收合格。全部费用由卖方负责。货物需国家有关部门强制验收的,供需双方不得私自处理验收。
3.3 安装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系统安装图;
(2)系统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系统及系统安装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手册;
(6)操作手册;
(7)维修保养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安装及验收报告
(10)产品出厂合格证
4. 结算方式
4.1 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支票、电汇或汇票。
4.3 货款的支付
4.3.1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4.3.2 买方将鼓励供应商提出更有利于买方的结算方式。
4.3.3 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核后付款:
(1)全额发票;
(2)验收文件。
5. 合同的生效
5.1 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并按第4条款的付款方式履行合同。
5.2 若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端提交给合同履约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6. 交货期60天。
7. 变更指示及合同修改
7.1 买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如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到买方变更指示的3日内提出书面调整要求。
7.2 无论何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8.技术培训要求
8.1 卖方负责对买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系统安装、操作、维护和保养的技术培训,实践操作在本地区的安装现场。培训标准应达到能维护系统的常规运行、检测并排除小型故障. 须提供技术培训,包括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系统正常使用后,在半年内派专人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 售后服务
9.1质保期: 2年
9.2 产品安装后双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本章第3条款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仪器,买方在验收合格后将仪器归还卖方。
9.3 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提供所涉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如“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请根据文件要求。
9.4 在产品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终身服务作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卖方在疆应有常设或指派的法定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安装维修人员应是卖方派出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10. 备品备件
10.1 应保证终身提供该系统的所有维修零备件。
10.2 卖方须提供备件的名称、价格及有效期,保证供货期等。
11.质保
11.1质保期即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算起,详细质保时间参照相应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部件及维修。如果由于卖方责任致使系统不能验收,此质保期顺延。
12. 其它事项
12.1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为最终价格,已包含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卖方的现场验收、安装调试费、现场服务费等各项费用。
12.2 在系统明显位置装有固定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系统名称和型号规格
C、制造厂产品编号
D、出厂日期
附件:投标书格式
项目
投标书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单 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书
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明细见投标产品名称数量报价表。
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
⒊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
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⒍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⒎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
⒏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⒐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人,本承诺依然有效。)
⒑综合说明:
(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
(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
(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5)技术服务。
(6)运输方式。
(7)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
(8)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9)其它。
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该同志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票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职务: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致: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 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自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 项目,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 份正本, 份副本。
2)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同时附上我公司近二年的财务报表。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
供应商: (公章) .
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宝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
附件五
投标人(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项目经办人:
日 期:
附件六
开 标 一 览 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编号:
投标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大写) |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注:1、请单独封装一份在信袋内。
2、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0.2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分项报价表
(此表参照下表由各供应商按照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 编号: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标明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及品牌 | 备 注 |
1 | (所投的全部货物内容) | ||||||
2 | … | ||||||
3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 | |||||||
合计总价(元)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各包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八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名称 | 响应/偏离 |
(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九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序号 | 招标条款 | 投标条款 | 响应/偏离 |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十
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地区 | 项目名称 | 中标内容 | 数量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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