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服装采购项目 JSZC-320613-ZYZB-G2024-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3-ZYZB-G2024-0015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976.3元/套[其中制服(含标志标识)4566.3元/套,反光背心135元/件,连帽雨衣含雨靴275元/套]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为了保证服装的一致性,本次招标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按批次交货,每批次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样品要求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样品接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样品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按下表要求提供样品,样品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 品名 | 样品数量 | 数量 |
1 | 男女大檐帽(卷檐帽)各一顶 | 顶 | 2 |
2 | 春秋常服 | 套 | 1 |
3 | 夏装制式衬衣(长袖) | 件 | 1 |
4 | 夏裤 | 条 | 1 |
5 | 春秋茄克式执勤服 | 套 | 1 |
6 | 冬执勤夹克 | 套 | 1 |
7 | 防寒大衣短款 | 件 | 1 |
8 | 单皮鞋各一双(男款41码,女款36码) | 双 | 2 |
(4)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样品上涉及投标供应商的标志及标记请做遮挡,请供应商提前处理好各自相应的样品。
(5)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采购人检测和验收时的依据。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采购、运输等费用。供货时须经采购人确认颜色、品质、款式等,与样品不一致一律退货。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后及时搬离,采购人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方式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唐闸公园南苑31幢综合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82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2、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梅
电话:0513-8599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