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通知(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1.该项目1#建筑工程与2#建筑工程中 “基础梁后浇带”综合单价不一致。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2.该项目钢结构工程中,“屋脊盖板 展开200mm宽”与“屋脊盖板 展开640mm宽”上控单价相同,请问是否无误?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3.该项目有重点评审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未找到“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请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4.该项目装饰工程中天棚工程,“顶1、顶2(铝扣板300*300)”清单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的尺寸不符,且<铝扣板300*300>这个材料是重点评审材料,请问是否以清单名称的为准?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5.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造成实际施工工程量增加,超过限额总价时,如何计取?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6.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之间的差异(多算、漏算、少算),如何计取?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7.该项目的桩基工程中,“泥浆外运(1KM内) ”、“泥浆外运(每增运1KM) ”“卫生管理费”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8.该项目的装修工程,其中门窗工程的“铝合金磨砂玻璃门M1022”、“铝合金磨砂玻璃门M1022”、“铝合金平开门”、“消防救援窗”、“铝合金固定窗”、“铝合金悬开窗”、“铝合金平开窗”、“铝合金固定窗”、“普通铝合金平开窗”等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9.该项目的管网工程中的“混凝土井(每增减0.2m)”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0.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外墙真石漆”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1.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地1(金属耐磨重载地面)”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2.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坡道”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3.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Φ150UPVC管(平沟底预埋连通排水沟)”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4.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余土弃置(每增运1KM)”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5.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砖砌明沟”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6.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钢筋18~25”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7.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沥青混凝土面层重载坡道”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招标人:株洲高科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430211202212260074001001]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NCF
招标答疑通知(2号)盖章版.docx
1.该项目1#建筑工程与2#建筑工程中 “基础梁后浇带”综合单价不一致。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2.该项目钢结构工程中,“屋脊盖板 展开200mm宽”与“屋脊盖板 展开640mm宽”上控单价相同,请问是否无误?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3.该项目有重点评审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未找到“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请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4.该项目装饰工程中天棚工程,“顶1、顶2(铝扣板300*300)”清单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的尺寸不符,且<铝扣板300*300>这个材料是重点评审材料,请问是否以清单名称的为准?
答: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及补充修改通知(1)号已答复。
5.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造成实际施工工程量增加,超过限额总价时,如何计取?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6.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之间的差异(多算、漏算、少算),如何计取?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7.该项目的桩基工程中,“泥浆外运(1KM内) ”、“泥浆外运(每增运1KM) ”“卫生管理费”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8.该项目的装修工程,其中门窗工程的“铝合金磨砂玻璃门M1022”、“铝合金磨砂玻璃门M1022”、“铝合金平开门”、“消防救援窗”、“铝合金固定窗”、“铝合金悬开窗”、“铝合金平开窗”、“铝合金固定窗”、“普通铝合金平开窗”等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9.该项目的管网工程中的“混凝土井(每增减0.2m)”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0.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外墙真石漆”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1.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地1(金属耐磨重载地面)”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2.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坡道”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3.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Φ150UPVC管(平沟底预埋连通排水沟)”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4.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余土弃置(每增运1KM)”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5.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砖砌明沟”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6.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钢筋18~25”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17.该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沥青混凝土面层重载坡道”综合单价不合理,明显低于成本价。请明确。
答:按已公布的招标清单中的控制单价执行。
招标人:株洲高科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430211202212260074001001]株洲新马工业园电池设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NCF
招标答疑通知(2号)盖章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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