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塘街道]湖塘街道美丽乡村河道整治工程(陌坞溪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塘街道美丽乡村河道整治工程(陌坞溪修复工程)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湖塘街道美丽乡村河道整治工程(陌坞溪修复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于2024年5月9日16时00分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无。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P107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不计利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2年)后28天内付清。”调整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不计利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2年)后28天内付清。”
2、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如区分专业,均需为水利工程专业。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湖塘街道美丽乡村河道整治工程(陌坞溪修复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于2024年5月9日16时00分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一、对各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无。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P107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不计利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2年)后28天内付清。”调整为“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不计利息)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2年)后28天内付清。”
2、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如区分专业,均需为水利工程专业。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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