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改造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恢复、补充、更正及延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改造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已于2023年8月10日19时00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3年8月18日于以上网站发布暂停公告,现恢复招投标活动。
现恢复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对招标控制价进行补充说明,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更正,并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补充:
1、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壹万叁仟玖佰肆拾柒元贰角叁分(¥4313947.2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5047.25元;暂列金额(统一报价)为328602.35元;暂估价为¥/元;详见下表: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电子版已上传至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更正
1、原项目名称“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现更正为:“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改造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
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增加:“直管公房拆迁置换装修补偿费”。
3、建设地点原为:“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33号鸿裕花园小区第8栋房屋”,现更正为:“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74号鸿裕花园小区第8栋房屋”。
4、原招标文件51页 “2.3.2.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偏差或变化在15%以内(含15%)的,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偏差或变化超过15%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
对于合理报价的清单项目,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 为基价调低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的 3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为基价调高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的 3 %。
对于按照第二章“中标人须知”第4.2条被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清单项目:①工程量偏差或变化造成增加的工程量,当P0现更正为:
2.3.2.1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应按实际情况给予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为计算结算价的依据,综合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式按照以下规定调整:
(一)属于合理报价的清单项目:①工程量偏差或变化在15%以内(含15%)的,按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②工程量偏差或变化超过15%的,工程量增加超出15%的部分,其综合单价以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为基价调低 3 %;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为基价调高 3 %。
(二)属于不平衡报价的清单项目:①工程量偏差或变化造成增加的工程量,当P05、原招标文件56页中“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标控制价审定当月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指2023年6月<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现更正为:
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标控制价审定当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指2023年7月<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6、原招标文件56页 “2.3.6.3 合同履行期间,当《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发生变化时,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并列入合同价款。”
现更正为:
2.3.6.3本工程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主要材料(主要指水泥、砂、石、砂浆)变化超过5%时,发包人或承包人材料价格可调整5%以外的部分。
三、相关时间延期说明:
相关时间延期详见下表:
四、投标保证担保及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 2023 年 8 月 10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条公告发布之日(含补充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保函或保单的,均视为有效。
五、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改造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已于2023年8月10日19时00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3年8月18日于以上网站发布暂停公告,现恢复招投标活动。
现恢复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对招标控制价进行补充说明,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更正,并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补充:
1、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壹万叁仟玖佰肆拾柒元贰角叁分(¥4313947.2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5047.25元;暂列金额(统一报价)为328602.35元;暂估价为¥/元;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总金额(元) | 套数 | 其中:(元) | |
金额(单套)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 措施费(单套) | ||||
1 | 首层1号、2号户型 | 90733.72 | 2 | 45366.86 | 3068.08 |
2 | 2~21层1号、2号户型 | 1809687.20 | 40 | 45242.18 | 3066.63 |
3 | 22~23层1号、2号户型 | 179975.44 | 4 | 44993.86 | 3052.65 |
4 | 2~21层3号、4号户型 | 1732666.00 | 40 | 43316.65 | 2936.89 |
5 | 22~23层3号、4号户型 | 172282.52 | 4 | 43070.63 | 2923.00 |
6 | 暂列金(统一报价) | 328602.35 | / | / | / |
7 | 合计(1~6) | 4313947.23 | 90 | 221990.18 | 15047.25 |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电子版已上传至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更正
1、原项目名称“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现更正为:“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改造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
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增加:“直管公房拆迁置换装修补偿费”。
3、建设地点原为:“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33号鸿裕花园小区第8栋房屋”,现更正为:“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74号鸿裕花园小区第8栋房屋”。
4、原招标文件51页 “2.3.2.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偏差或变化在15%以内(含15%)的,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偏差或变化超过15%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
对于合理报价的清单项目,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 为基价调低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的 3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为基价调高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原综合单价的 3 %。
对于按照第二章“中标人须知”第4.2条被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清单项目:①工程量偏差或变化造成增加的工程量,当P0
2.3.2.1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应按实际情况给予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单价为计算结算价的依据,综合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式按照以下规定调整:
(一)属于合理报价的清单项目:①工程量偏差或变化在15%以内(含15%)的,按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②工程量偏差或变化超过15%的,工程量增加超出15%的部分,其综合单价以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为基价调低 3 %;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为基价调高 3 %。
(二)属于不平衡报价的清单项目:①工程量偏差或变化造成增加的工程量,当P0
现更正为:
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标控制价审定当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指2023年7月<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6、原招标文件56页 “2.3.6.3 合同履行期间,当《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发生变化时,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并列入合同价款。”
现更正为:
2.3.6.3本工程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主要材料(主要指水泥、砂、石、砂浆)变化超过5%时,发包人或承包人材料价格可调整5%以外的部分。
三、相关时间延期说明:
相关时间延期详见下表:
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
2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2日16时00分 |
3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9月22日16 时30分至2023年9月25日16时00分 |
4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7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09时30分。 |
5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
6 | 投标相关资料 (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
7 | 投标相关资料 (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8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
9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备注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四、投标保证担保及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 2023 年 8 月 10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条公告发布之日(含补充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保函或保单的,均视为有效。
五、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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