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4.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dxfzc202105210319
预算金额24.2万元
招标公司大邑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女士028-85988055
中标公司四川乐智晨科技有限公司24.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5210319(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105210319)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乐智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创新中心创业大厦2003室
中标(成交)金额:24.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四川乐智晨科技有限公司 | 平台系统、网络控制器、二维码扫描仪、小音箱、诉讼服务引导后台、自助服务终端。 | 平台系统:申洲;网络控制器:迈普;二维码扫描仪:申洲;小音箱:申洲;诉讼服务引导后台:申洲;自助服务终端:申洲。 | 平台系统:定制;网络控制器:3220-28TF-AC;二维码扫描仪:定制;小音箱:定制;诉讼服务引导后台:讼服务引导系统V2.0;自助服务终端:定制。 | 平台系统:1套;网络控制器:1台;二维码扫描仪:1台;小音箱:1对;诉讼服务引导后台:1套;自助服务终端:1台。 | 平台系统:24000元;网络控制器:5000元;二维码扫描仪:500元;小音箱:200元;诉讼服务引导后台:135000元;自助服务终端:773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强(采购人代表)、白颍、张建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约定收费金额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邑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邑县晋原街道桃源大道86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28-88212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602室
联系方式:陶女士,028-85988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女士
电 话: 028-8598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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