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蓟州区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混凝土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cg202404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砚稳022-282278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蓟州区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混凝土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YCG2024042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混凝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市级支持资金和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津 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蓟州区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混凝土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 (001)蓟州区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混凝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混凝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申请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 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混凝土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 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比 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比 选,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 写字楼220室现场获取比选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 (2)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 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本项目项目编号+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 支行;账号:77100078801800000461。3、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 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书扫描件以邮件 形式发送至tianjinzhongyanzb1@163.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文 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方视为有效.】4.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一经售 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系人:王伟 电 话:022-591318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人: 许砚稳 电 话: 022-28227838 电子邮件: tianjinzhongyanzb1@163.com 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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