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广路改线片区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控制性详细规划
重点界面
交通发展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
排水
街头绿地
消防
慢性体系
优化方案
燃气
城市设计
屋顶处理
景观环境
交通基础设施
给水
绿地系统
交通调研
城乡规划编制
地块图
视廊与景观廊道
管线综合规划
区域内部网络
道路断面
地块指标管控
各类公园
体量造型
静态交通设施
规划用地方案设计
土地使用规划
建筑风貌
交通设施布局
公交场站
现状评估
公共空间
慢行路径
加油加气站
对外交通网络
竖向设计
策划项目库
城市天际线
区域交通
生态体系
测算规划人口落实用地方案
地形勘测
控制界线
景观体系
电信
防护绿地
建筑色彩
市政专项规划
慢行系统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供热
电力
道路竖向规划
建筑材料
地形图
道路交叉点的规划标高进行详细设计
交通专项规划
公服
公共交通体系
南广路改线片区规划
金额
103.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h23-210700-03806
预算金额
103.5万元
招标公司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0416-2118630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康家0416-4790799
标书截止时间
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9/20
公告正文
(南广路改线片区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广路改线片区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3806
项目名称:南广路改线片区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35,000.00
最高限价(元):1,03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南广路改线片区规划包括编制该规划区域内: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含道路竖向规划)、市政专项规划共四个规划。
(一)城市设计内容
研究规划范围所在区域在锦州市及周边地区的地位及发展方向,形成城市设计用地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区域交通及生态体系等内容,确定整体开发强度,并形成城市天际线、空间肌理、重点界面、公共空间、慢行系统、视廊与景观廊道等设计引导,处理好各类功能空间协调关系,建立区域空间认知体系,为区域的建设及发展提供支撑。具体内容如下:
1.总体研究
从锦州市及周边区域层面对于规划范围进行研究,对区位、交通、土地利用、自然环境、建设环境、人口状况、基础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分析,提炼地区资源特色,充分考虑地区功能及生态环境的延续性。
此外对已有上层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进行解读与评估,找准地区发展逻辑。
2.发展定位
统筹分析上位规划及相关政策,在契合锦州市总体发展目标,全面融入城市空间格局的前提下,研判锦州市南广路地区总体发展定位。
3.规划结构
围绕地区总体发展定位,结合空间环境特征,以及区域发展诉求,形成合理的规划结构。
4.功能布局
统筹考虑区域生态优势、交通联系以及发展目标,倡导商业、商务、文体休闲、居住等多元空间有机混合,增强区域活力。对功能进行细分,形成整体的功能布局及城市设计用地方案。
5.区域交通
以交通引导发展的理念,统筹考虑地区跨河、与西侧锦州主城区以及南侧港区的交通联系;对内梳理各个板块内部交通的联系,包括交通组织方式、路网密度、道路等级、道路断面等要求,提出区域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实现各个功能板块之间的紧密联系。
以人为本,突出慢行优先理念。根据道路等级与功能,结合现状路侧空间条件,提出合理的慢行系统方案,并对重点道路提出断面设计及优化方案,保障慢行路径舒适、连通。
6.生态体系
深度挖掘区域空间内外生态资源,以生态修复的角度构建区域生态系统,实现生态与生产、生活的融合发展,提出整体自然资源要素的开发与保护策略,保障地区环境品质。
7.景观环境
以面河背山自然资源禀赋为前提,打造体系完善、空间连续、环境舒适的景观体系,围绕重点空间塑造尺度怡人、景观优美,能够吸引市民聚集开展活动的开敞空间,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环境条件。
8.建筑风貌
提出包括建筑风貌、建筑色彩、建筑材料、体量造型、屋顶处理等方面的控制引导要求,适当引入文化及生态要素,形成独特的建筑风貌特色。
9.实施对策
在城市设计与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低碳生态开发,确定片区合理的开发模式,保障经济与生态平衡,并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及中远期项目库。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基于现状评估及城市设计方案,测算规划人口落实用地方案,根据发展需求合理供给公服、市政、道路竖向、交通基础设施,划定重要控制界线,编制地块图则实施地块指标管控,为区域下发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行为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具体内容如下:
1. 地形勘测
对设计范围内约2.5平方千米的地形图进行勘测,在保证高精度的要求下,满足规划用地方案设计以及交通的竖向设计与市政管线设计的设计及使用要求。
2. 现状评估
在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地区地理和环境特色的基础上,对地区现状的地形地貌、自然植被、生态建设条件、土地利用、建筑质量、道路系统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进行研究,贯彻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化战略,对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容量、用地规模、开发强度、公服配套、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生态系统等内容提出规划建议。
3.土地使用规划
落实城市设计方案,测算规划人口规模,编制详细用地布局方案,并对用地兼容性提出明确管控要求。
4.“五线”控制
明确道路交通的控制线(红线)、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轨道交通的控制线(黑线)等控制要求。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服务类型、范围和级别,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
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6.绿地系统规划
结合区域生态绿地资源优势,提出绿地配置要求,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如防护绿地、街头绿地、各类公园等,明确各类用地的用地规模与范围。
7.地块图则
根据区域总体容量,对各开改造地块提出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要求并编制地块图,落实空间形态、功能业态、建筑风貌及景观环境等城市设计引导要求,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
8.项目库
梳理需要发展及建设的相关内容,按照“生态、公服、基础设施先行”的总体要求,形成策划项目库,为后续地区开发提供项目内容及规模支撑。
(三)交通专项规划内容
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为范围,统筹周边区域交通。内容包括现状交通调研与评估,提出项目交通发展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对外交通网络和区域交通设施布局;优化区域内部网络、设计道路断面;规划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区域内慢性体系;布局静态交通设施与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等交通设施。列出近期新建和改造项目清单,形成项目库。
开展规划范围内竖向设计,基于地形地貌、城市肌理等现状基础条件,以“填挖平衡”为基本原则,同时满足最大纵坡和最小纵坡要求,对道路交叉点的规划标高进行详细设计。
(四)市政专项规划内容
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为范围,统筹考虑各专业管线情况。对各专业现状基础设施及管线,规模、占地等信息梳理,收集整理。根据用地指标及预测负荷需求,明确各专业系统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编制管线综合规划,包括规划区内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消防共7个专业的专项规划。结合开发地块和建设道路等近期建设项目,结合老旧管网和设施改造计划,现状架空线入地改造计划,列出近期新建和改造项目清单,形成项目库。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 3.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市府东路1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号
联系方式: 0416-4790799
邮箱地址: lnhtztbdl@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省虹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53409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家
电 话: 0416-47907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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