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祝丰镇居民区路灯安装工程——文书、民安、仁义老分场片区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91432575429
预算金额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旭183736209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祝丰镇居民区路灯安装工程——文书、民安、仁义老分场片区 (项目编号:62024091432575429)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祝丰镇居民区路灯安装工程——文书、民安、仁义老分场片区
项目编号:62024091432575429
项目联系人:夏旭
项目联系电话:18373620911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430771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西洞庭管理区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14 17:14-2024-09-20 17:1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430700006730936E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004006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4年09月22日
总成交金额:41.5(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常德市西洞庭区辉放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龙泉街道迎丰大道973、975号 415000.00


四、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1件 415000.00 415000.00 项目经理:曹放辉
承包范围:祝丰镇居民区文书、民安、仁义、老分场片区
需求响应:安装路灯
采购需求: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3、乙方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检验及认证标准。材料进场后乙方需通知甲方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材料有丢失或损坏,或者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3 工作日内退回更换、补齐,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乙方应自行完成相应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5.其他:若乙方声称无能力完成其中的分项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另找人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必须有2年内同样工程完成案例,且相关资料请送至或邮寄至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过审,如无此项,视为无效。
报价明细:



五、参与报价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时间 原始报价 惠政策扣除后报价 审核理由 响应需求审核结论 优惠政策附件
1 长沙尚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09-16 16:50:09 205459.20 193131.65 1. 6.乙方必须有2年内同样工程完成案例,且相关资料请送至或邮寄至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过审,如无此项,视为无效。; 2. 6.乙方必须有2年内同样工程完成案例,且相关资料请送至或邮寄至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过审,如无此项,视为无效。没有按照清单进行填报附件 不符合 -
2 国中建工(辽宁)集团有限公司 2024-09-14 18:04:51 372499.20 350149.25 1. 6.乙方必须有2年内同样工程完成案例,且相关资料请送至或邮寄至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过审,如无此项,视为无效。; 2. 6.乙方必须有2年内同样工程完成案例,且相关资料请送至或邮寄至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过审,如无此项,视为无效。 不符合 -
3 常德市西洞庭区辉放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09-20 14:30:07 415000.00 390100.00 符合 -
4 西洞庭宏升工程机械服务部 2024-09-20 14:58:45 418500.00 393390.00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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