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业务场所正规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2023-JKHYLL-G1601(01))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菊150094937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业务场所正规化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务场所正规化整治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JKHYLL-G1601(01)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2.3建设规模:业务场所室内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室外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水泥路面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72日历天(其中11月10日至3月30日为冬休期,室外部分不施工,室内部分正常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的施工。
2.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8招标控制价:小写:¥1854485.89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捌拾伍元捌角玖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无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7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项目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且未列入招标人单位或军队失信名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在网上获取,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进行开标,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6.4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企业证书证件,人员资质证书证件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且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5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8.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8.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8.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8.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常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79810523、18089372008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采购管理部门:0937-2341567/2341561
纪检监督部门:0937-2341543/2341152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系人:张菊
电话:15009493737
邮箱:159852893@qq.com
建设单位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文件线索反映时间不限于公告期间。
2023年09月2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务场所正规化整治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JKHYLL-G1601(01)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2.3建设规模:业务场所室内装饰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室外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水泥路面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72日历天(其中11月10日至3月30日为冬休期,室外部分不施工,室内部分正常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4月3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的施工。
2.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8招标控制价:小写:¥1854485.89元,大写:壹佰捌拾伍万肆仟肆佰捌拾伍元捌角玖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无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7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本项目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且未列入招标人单位或军队失信名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在网上获取,请投标人在该有效时间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进行开标,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电子交易系统3.0-综合电子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6.4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企业证书证件,人员资质证书证件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且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5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8.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8.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并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8.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8.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常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79810523、18089372008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采购管理部门:0937-2341567/2341561
纪检监督部门:0937-2341543/2341152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系人:张菊
电话:15009493737
邮箱:159852893@qq.com
建设单位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文件线索反映时间不限于公告期间。
202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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